首頁 秦漢曆史的教訓

二 哀帝朝的政治

王莽去職前一月,漢廷議行一大改革,這改革方案的主要條目如下:

(一)一切貴族、官吏及平民,“名田”(謂私有田土)皆不得過三十頃。三年後,過限的充公。

(二)商人皆不得“名田”為吏。

(三)諸侯王蓄奴婢不得過二百人,列侯、公主不得過一百人,關內侯及吏民不得過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以下,不在數中。三年後過限的充公。

(四)官奴婢,年五十以上,解放為平民,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

(五)廢除“任子令”。任子令的規定是,官吏二千石以上,任職滿三年,得蔭子弟一人為“郎”,即皇帝的侍從(這種特權的廢除,宣帝時已有人主張)。

(六)增加三百石以下的官吏的俸祿。

這改革案的發動人師丹在建議裏說道:

古之聖王莫不設井田,然後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亂秦兵革之後……民始充實,未有並兼(資產集中在少數富豪手中,當時叫作“並兼”或兼並),故不為民田及奴婢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貲數巨萬(謂萬萬),而貧弱愈困。蓋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將以救急也。亦未可詳,宜略為限。

我們把這些話和上一章所載六十年前董仲舒對武帝說的話對讀,便可見一個時代要求的持續性。

這改革案和王莽的關係,史無明文,但從他日後在政治上的措施看來,他讚成這改革案是無可疑的。

這改革案奏上後,一時奴婢、田地的價值大減。但丁傅兩家和哀帝的嬖臣董賢覺得它於自己不便,哀帝詔暫緩施行,結果改革就被判了無期徒刑。不久,哀帝賜董賢田二千頃,這改革案中最重要的項目被宣告了死刑。

董賢是我國曆史中一個極奇特的角色。哀帝即位時,他才十七歲,比哀帝少三歲。他生得異常姣好,哀帝做太子時早已傾心於他,即位後,依然時常與他同臥起。他們間有一件千古傳為話柄的事。一日午睡,董賢枕著哀帝的衫袖,哀帝要下床,卻怕驚醒了董賢,就把衫袖剪斷而起。他對董賢的賞賜頗豐,他死後董氏家產被籍沒時,竟賣得四十三萬萬。這還不足為奇。董賢甫二十二歲,在政治上沒有做過一點事,便被冊為大司馬,並且冊文裏用了“允執厥中”的典故,那是《書經》所載帝堯禪位於舜時說的話。這冊文已夠使朝野驚駭了。不久哀帝宴董賢父子,酒酣,從容對董賢說道:“吾欲法堯禪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