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承秦之後,秦代則是緊接著戰國的。戰國時代,封建的勢力破壞未盡,而商業資本又已抬頭。在漢時,還是繼續著這個趨勢。
《史記·平準書》上,說漢武帝時的富庶,是:
非遇水旱之災,民則家給人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而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乘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誼而絀恥辱焉。
富庶如此,宜乎人人自樂其生了。然而又說:
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並。
若果真家給人足,誰能兼並他人?又誰願受人的兼並?可見當時的富庶,隻是財富總量有所增加,而其分配的不平均如故。所以漢代的人,提起當時的民生來,都是疾首蹙額。
這樣嚴重的社會問題懸而待決,於是釀成了新莽時的變亂。莽末亂後,地權或可暫時平均,因為有許多大地主業已喪失其土地了。然而經濟的組織不改,總是轉瞬便要回複故態的。所以仲長統的《昌言》上又說: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布於州郡,田畝連於方國。
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
可見土地和資本,都為少數人所占有了。我們觀此,才知道後漢末年的大亂,除政治外,別有其深刻的原因。
漢去封建之世近,加以經濟上的不平等,所以奴婢之數極多,有官有私。官奴婢是犯罪沒入的,私奴婢則因貧而買賣。當時兩者之數皆甚多。卓王孫、程鄭,都是以此起家的。所以《史記·貨殖列傳》說“童手指千”,則比千乘之家。甚而政府亦因以為利,如晁錯勸文帝募民入丁、奴婢贖罪,及輸奴婢以拜爵。武帝募民入奴,得以終身複,為郎者增秩。又遣官治郡國算緡之獄,得民奴婢以千萬數。前後漢之間,天下大亂,人民窮困,奴婢之數,更因之而增多。光武帝一朝,用極嚴的命令去免除。然而奴婢出現的原因不除去,究竟能收效幾何,也是很可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