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秦漢曆史的教訓

三 新帝國的經營

秦自變法以來,侵略所得的土地大抵都直隸君主,大的置郡,小的置縣,郡縣的長官都非世職,也無世祿。始皇沿著成例,每滅一國,便分置若幹郡,而秦變法以來新設的少數封區,自從嫪毐和呂不韋被誅之後也已完全消滅,既吞並了六國,秦遂成為一個純粹郡縣式的大帝國。在這帝國成立之初,丞相綰曾主張仿周朝的辦法於燕、齊、楚等僻遠的地方分封皇子,以便鎮懾,但他的提議給李斯打消了。於是始皇分全國為三十六郡,每郡置守,掌民政;置尉,掌兵事;置監禦史,掌監察。這種製度是仿效中央政府的。當時朝裏掌民政的最高官吏有丞相,掌兵事的最高官吏有太尉,掌監察的最高官吏有禦史大夫。

這三十六郡的名稱和地位各是什麽,是現今史家還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大概的說,秦在開國初的境域,北邊包括今遼寧的南部,還有河北、山西及綏遠、寧夏兩省的南部;西邊包括甘肅和四川兩省的大部分;南邊包括湖南、江西和福建;東以福建至遼東的海岸為界。從前臣服於燕的朝鮮,現在也成為秦的藩屬。此外,西北和西南邊外的蠻夷君長稱臣於秦的也有不少。我們試回想姬周帝國初建時,西則邦畿之外便是邊陲,南則巴蜀、吳、楚皆屬化外,沿海則有徐戎、淮夷、萊夷盤據,北則燕、晉已與戎狄雜處,而在這範圍裏,除了“邦畿千裏”外,至少分立了一百三十以上的小國。我們拿這種情形和三十六郡一統的嬴秦帝國比較,便知道過去八九百年間,諸夏民族地盤的擴張,和政治組織的進步了。嶧山的始皇紀功石刻裏說:

追念亂世,分土建邦,以開爭理。攻戰日作,流血於野。自泰古始,世無萬數,陁及五帝,莫能禁止。乃今皇帝,壹家天下,兵不複起。災害滅除,黔首康定,利澤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