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年代我隨潘天壽學畫,潘老師說:“有天分,下功夫,學畫二十年可見成就,書法則需三十年。”潘老師的話我總是相信的,但當時對書法與繪畫的比較則尚無體會,隻根據他的指導臨顏真卿、黃道周及魏碑、石鼓文。然而,對書法的興趣遠不如繪畫,對畫的優劣感到一目了然,自以為很懂了,可是對書法卻缺乏獨立審評的能力。倒是對潘老師的書法、石濤及鄭板橋的題跋很喜愛,認為他們的題跋與畫麵的構成,是一個完整的整體。
其後我專攻西洋畫,連水墨工具都拋棄了,更談不上再練書法。沿著古希臘、羅馬、文藝複興一直摸到印象派、立體派、抽象派,探索西方藝術的真諦,感悟到:從描摹、表現物象逐步進入借物抒情,創造造型意境,幾乎是中、西方藝術發展的共同規律。從塞尚及立體派以後,“構成”與“節奏”成了造型藝術的基本因素,甚至是主宰。於此,很易察覺東、西方藝術長河的匯流趨勢。蘇拉日(Soulages)、克萊因(Kline)、哈當(Hartung)、莫斯韋爾(Motherwell)等西方當代名家更是有意無意地撲向中國的書法疆域。
六十年的繪畫探索,我從加法到減法,從乘法到除法,自然而然,逐步追求,把握造型中最基本的因素。於是體會到書法構架其實就是造型構架,一個獨立的字表達了一幅畫的美感因素,一篇字的全貌體現了一幅畫的總體效果。西方有修養的美術家即使不識漢字,他在優秀的書法前必然會領悟到其造型之美,在他眼裏也可說是抽象繪畫吧,這又何妨,反正書法被不識漢字的人們所欣賞,造型美感的交流跨越了語言文字的隔閡。然而,麵對張旭或懷素的狂草書法,在全無審美修養者麵前,卻辨不出這些藝術極品與鬼畫桃符有什麽區別。這是誰的過錯?誰也沒有過錯,是普及與提高過程中的必然現象,而且這過程將永遠存在,舊過程連接著新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