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大傳:知行合一的心學智慧(套裝共3冊)

二、“立誠”說

正德七年(1512),友人黃綰因病辭官返鄉,王陽明贈以《別黃宗賢歸天台序》留念。王陽明在文章中闡述了自己提出的“明鏡”論,並講解了立誠的必要性:

君子之學以明其心。其心本無昧也,而欲為之蔽,習為之害。故去蔽與害而明複,匪自外得也。心猶水也,汙入之而流濁;猶鑒也,垢積之而光昧。孔子告顏淵“克己複禮為仁”,孟軻氏謂“萬物皆備於我”“反身而誠”。夫己克而誠,固無待乎其外也。

世儒既叛孔、孟之說,昧於《大學》“格致”之訓,而徒務博乎其外,以求益乎其內,皆入汙以求清,積垢以求明者也,弗可得已。

王陽明認為“心即理”,反對從心外之物來推究天理,因為這就好像“自汙水中求清流、自汙鏡裏求光明”一樣不切實際。王陽明提出,心學的主旨就是“明鏡”說與“立誠”說,同時他對朱子學中“求博學”的理學觀點也進行了批判。

那麽,王陽明為何如此重視“誠”的思想呢?這是由於王陽明自龍場悟道後提出了“知行合一”說,該學說提倡“以行為根本,知行才會合一”,這也暗示了心學重視實踐過程的宗旨。由此,我們就不難理解王陽明為何將“誠意”作為《大學》之根本,因為隻有“誠”才是主導實踐的理念。《中庸》提到“誠即天道,人道即思誠”,這句話充分體現了孔子“以行為本”的教育精神。

王陽明在四十歲出頭時曾積極倡導“立誠”。正德八年(1513),他在《與黃宗賢(五)》(《王文成公全書》卷四)中做過如下論述:

仆近時與朋友論學,惟說“立誠”二字。殺人須就咽喉上著刀,吾人為學,當從心髓入微處用力,自然篤實光輝。雖私欲之萌,真是紅爐點雪,天下之大本立矣。

若就標末妝綴比擬,凡平日所謂學問思辨者,適足以為長傲遂非之資,自以為進於高明光大,而不知陷於狠戾險嫉,亦誠可哀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