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六年(1521),王陽明於江西南昌首次向世人揭示“致良知”說。王陽明說,自從自己經曆了宸濠之亂和張忠、許泰之變後,益發相信,良知足以真正忘卻患難,超越生死。於是,他在給弟子的信——《與楊仕鳴(一)》(《王文成公全書》卷五)中提到,能夠體會到良知的真意,就會明白《中庸》中所講的君子之道,即“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考諸三王而不謬,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
他在給高足鄒謙之的信中又說:“近來信得致良知三字,真聖門正法眼藏。往年尚疑未盡,今自多事以來,隻此良知無不具足。譬之操舟得舵,平瀾淺瀨,無不如意,雖遇顛風逆浪,舵柄在手,可免沒溺之患矣。”(《王文成公全書》卷三十三《年譜二》)在王陽明看來,隻要依靠良知,無論遇到何種風浪,都可以抵達自在無礙之境。
雪堂行和尚在闡釋禪門悟境時,曾用“水上葫蘆”做比喻,劉念台用其明示了禪與儒教中的自在無礙的差異:禪講的是無目的,而儒教中講的是有目的。(《劉子全書遺編·學言》)這一點比作無舵之舟和有舵之舟,差異一目了然。因為,無舵之舟不逆風浪而行,而是隨風順水,故可得自在無礙,而舟若有舵,則可乘風破浪,到達想去的彼岸,亦可謂自在。劉念台的“誠意”說,可以說揭示了陽明學的奧義,明示了儒教中的自在無礙之境地。(詳情請參照拙著中對《劉念台文集》解說的章節)
根據王陽明的“致良知”說,宋儒所謂窮理本可謂極其簡易,皆因宋儒從知解上求之,故而頭緒紛繁,苦於艱難。
一日,見王陽明喟然歎息,侍坐一旁的弟子陳九川問其原因,王陽明說:“此理簡易明白若此,乃一經沉埋數百年。”
陳九川答曰:“亦為宋儒從知解上入,認識神為性體,故聞見日益,障道日深耳。今先生拈出良知二字,此古今人人真麵目,更複奚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