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大傳:知行合一的心學智慧(套裝共3冊)

朱熹的“理氣”論

要想了解朱熹的“格物”思想,必須明確朱熹在理性和實踐性方麵對“格物”以及《大學》中“八條目”的認識。此外,還需要了解他的“心性論”和世界觀。朱熹的世界觀是他所有認識和思想的前提。

根據朱熹的思想,“格物”就是要理性地、一個一個地去探究心外事物之理。世間萬物無論是物質層麵,還是精神層麵,都是由氣的運轉流動形成的。世間萬物必須如此,這就是“規範”,而為何必須如此,這就是“原理”。朱熹將前者稱為“所當然之則”,將後者稱為“所以然之故”,二者構成了朱熹思想中的“理”。

例如,子女必須對父母盡孝,這是每個子女必須遵守的“規範”,而為什麽必須去盡孝,這就是“原理”。“規範”和“原理”合在一起就是朱熹之“理”。

在朱熹的思想中,“理”實際上是一種精神的存在,是形而上的東西,而氣則是形而下的東西,二者是“一即二,二即一”的關係,即二者雖然是兩種狀態,卻不可分離,雖然不可分離,但又各自獨立。

朱熹認為人心是千變萬化的,所以需要“持敬”,“持敬”是窮理之本。格天下物,窮極其理,是謂“格物窮理”。居敬持誌,修養本心,是謂“居敬養存”。二者是一個整體,不可分離。朱熹還主張“性即理”,他認為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宇宙”,宇宙萬理就蘊藏於“人心”。氣的靈活運轉形成“人心”,若不持敬,則不能明理。

說到這裏,也許有人會覺得既然宇宙萬理就蘊藏在“人心”,那麽直接“格心窮理”就得了,這樣既簡單又好操作,何必不厭其煩地去“格物窮理”呢?這不是和王陽明主張的“格心窮理”一樣了嗎?其實不然,朱熹提及的“人心”並不是從本性出發的心,其中摻雜了一些不純的東西,因此需要“持敬”,去除這些渣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