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陽明悟得佛教和道教之不足的第二年,即弘治十六年(1503),王陽明三十二歲,是年,他受會稽太守佟公之邀,從杭州來到會稽山為百姓祈雨,並作《祈雨文》一篇。
據《送紹興佟太守序》(《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九)記載,成化十八年(1482),竹軒公帶著王陽明到北京定居,後來佟公搬到了他家隔壁。當時的王陽明雖然尚幼,但已經覺得佟公將會成為一位棟梁之材。佟公吏治嚴明,剛健果敢,後來轉任蘇州,政績斐然,深得蘇州當地士大夫的欽佩。王陽明對其更加信任。此後,佟公又轉任王陽明老家紹興府的太守。王陽明對他充滿期待,特意送序一首。在序的末尾,王陽明寫道:“公雖不久於吾郡矣,如其不得公也,則如之何!”
據此也可以看出王陽明對佟公的期待是多麽大了!
弘治十六年四月至八月,會稽地區遭遇大旱。佟公特意邀請王陽明前來祈雨。王陽明最初堅決不肯,但經不住佟公的多次邀請,最終決定前往會稽山祈雨,並作《祈雨文》一篇。
古時祈雨多用書符或者咒水,方術之士有時也會通過法術來求雨,但是儒家經典中對此皆無記載。
之所以邀請王陽明來祈雨,可能跟王陽明在陽明洞中修行道術、能夠發揮靈能的傳聞有關。王陽明熟悉佟太守的才德,同時也被他的愛民之心所打動,最終答應了佟公的請求,願意前往會稽山求雨。王陽明在《答佟太守求雨》(《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一)的開篇寫道:“昨楊、李二丞來,備傳尊教,且詢致雨之術,不勝慚悚!今早諶節推辱臨,複申前請,尤為懇至,令人益增惶懼。天道幽遠,豈凡庸所能測識?然執事憂勤為民之意真切如是,仆亦何可以無一言之複!”
王陽明在《答佟太守求雨》中發誓將排斥前文提到的異端之術,專心致力於修己治人的儒學之道,用自己的誠心來感動山川社稷之神。在文章的末尾,王陽明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