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與明末儒學

性命論

塘南雖較為準確地體悟到了陽明“良知”說的真精神,但他的心性論卻未必與陽明之說相吻合。他反對用內外之別分立心性與事物,而是主張把兩者渾而為一,認為專內和逐外皆不能達於道(參見《友慶堂堂合稿》卷2,《答郭墨池》)。所以他強調說:“蓋朱子之說,本於程子……此與陽明先生致良知之旨又何異乎?……良知貫徹於天地萬物,不可以內外言也。通乎此,則朱子之格物非逐外,而陽明先生之說非專內,明矣。故曰朱子與陽明先生之說實相通貫者,此也。”(同上,《答楊晉山》)

不管怎麽說,塘南的立場實際上是把心性擴大到事物,而認為事物即心性,這可以說使陽明的唯心思想更加徹底了。例如,陽明說“意之所在為物”(《傳習錄》下),而塘南則認為“事者心之影也”,“事則心之變化”;而且把陽明所說的“心無體,以人情事物之感應為體”當作未善之論,認為這是“水無體,以波為體”之怪論。雖然在塘南看來,陽明這樣講的目的是為了破除“執心”之失,但是他又認為,實際上這反而會陷於“執事”之病,而陽明對此似乎並沒有覺察到(參見《友慶堂堂合稿》卷4,《三益軒會語》)。

以“性”為生之理、生之德的塘南,把氣、命、心、情、意、知、物都當作“性”之端倪、“性”之呈露,或者當作“性”之發用,而且以兩者為不二之體。他認為,不然的話,“生機”就必定會涉滯於佛、老的沉空滅倫之弊。但是,隻有在氣、命之類皆出自至純、至高、至正之性的先天不已之生機的情況下,才會形成“不二之體”。而一般來說,氣、命之類皆屬後天之用,因而難免會被習氣蒙蔽。甚至在塘南看來,就連前述的“獨幾”也屬於後天之用,因而也難免會有習氣隱伏。因此,塘南在另一方麵又對把性與命之類混為一談、當作不二之體的主張提出了告誡。下麵所述的他的性命論,大概就傳達了其上述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