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與明末儒學

喜怒哀樂之“中和”

正如前述,蕺山之所以以“意”為心之體,是因為他認為道德的好惡之情是先天固有的、自然純粹的東西,是絲毫不雜入不純因素的東西,所以這種情自然區別於其他的情。後來,他又發展到以“誠意”為學之頭腦,這是其晚年的思想。在這以前,他已對自然之情給予了高度重視。不過,對人之性命支離有著深切擔憂的蕺山,最初在論性時,也不把性從喜怒哀樂之情中區別出來。就是說,性全然是心之感應之間的東西,是應當在氣之屈伸往來處認取的東西,而《中庸》的喜怒哀樂之情,則並無未發、已發之別,全然是基於自然(天理)的東西,即使所謂“中和”,亦是喜怒哀樂之“中和”,而並非喜怒哀樂之情以外的存在。所以,蕺山認為,不能盲從以未發(靜)為性,已發(動)為情,或者以前者為“無形”,後者為“有象”,而支離兩者的傳統之說(參見《劉子全書》卷11,《學言中》)。

盡管蕺山如此重視“情”,但他卻認為《中庸》的喜、怒、哀、樂之情和《禮記·禮運篇》的喜、怒、哀、懼、愛、惡、欲之情(七情)是有區別的,即後者是由人為而發的“情”,而前者則是基於自然的“情”。

蕺山還認為,從動靜上、未發已發上看,“性”就如同是上麵所說的喜怒哀樂之情的“性”,故不能從“情”中區別出來。在他看來,心即使在寂然不動時,喜怒哀樂之情也不會淪於無,所以心之未發應該說是陽動;而心即使在感通之時,喜怒哀樂之情亦不會滯於有,所以心之已發應該說是陰靜。因此,心之動是動而無動,心之靜是靜而無靜,而其情即神也。這就是“情”之所以成為“性”的原因(同上)。因此,他不同意以寂然為靜、感通為動而論中和的傳統之說。以上蕺山所說的未發已發論與動靜論,不同於傳統的看法,在其視未發為陽動的觀點中,似乎頗有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