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與明末儒學

白鹿洞書院的學規

眾所周知,朱子雖為白鹿洞書院製定了學規,卻並不正式將其命名為學規。那是因為,他認為學是對自己有好處的,而不應該是為他人設立的必須遵循的規矩準則。他看到別的書院的學規幾乎都沒有理解這個精神,因而說:“近世於學有規,其待學者為已淺矣。”(《朱文公文集》卷74,《白鹿洞書院揭示跋》)朱子製定學規的意圖,盡管如此不拘,但也不能認為朱子的學規就不具有戒律主義的傾向。這從其《白鹿洞書院揭示》中記有“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董仲舒語,便可大致推測出來。朱子在提倡所謂“居敬存養”時,以整齊嚴肅為其要,這或許正是這種精神的體現吧!此精神在朱子有關小學教育的態度中也可看到。

這隻要看一下朱子的《小學題辭》(同上書卷76),就可明白其小學教育的戒律主義傾向了。與此相反,陽明的小學教育則立足於以情為中心的理情一致主義(自然主義)的立場,即必須尊重兒童的自然性情,並順應其本性,來進行誘導教化,以便發揚其善心,而使其生意暢達。這是陽明的思考方法。正德十三年,四十七歲的陽明在南贛平定橫水、桶岡、浰頭等地諸賊後,痛感當地民俗之不善,於是決定設立小學,以強化兒童之教化。當時,他針對劉伯頌等人的觀點,論及了自己的兒童教育的理念和規則(參見《傳習錄》中,《訓蒙大意》《示教》《讀劉伯頌》及《教約》等),其中所體現的基本思想,就是以上述精神為基調的。

在陽明看來,古代是把人倫教化作為教育的目的,而後世則隻顧記誦詞章而不顧教化,所以今天的兒童教育,必須以培養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為方向。作為其方法,他列舉了誦詩、習禮、讀書三樣,並批判了當時僅以讀書為要,而視誦詩、習禮為不切於時務的風潮,認為這是陷於功利主義而違背古人立教之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