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與明末儒學

“學三變”與“教三變”

據《年譜》記載,陽明論朱陸同歸是在正德六年四十歲時,他與持道問學和尊德性而論朱陸是非者相反,認為朱子以道問學為主是為了救正學者的躐等妄行之弊,而陸子以尊德性為主則是為了救正學者的陷空支離之弊,況且,朱子也是以尊德性為要,而陸子也是以道問學為要的。所以,他斥責了那種所謂朱陸是非之論。正德十三年,四十九歲的陽明寫下《朱子晚年定論》,這也正好說明了他所謂“朱陸同歸”的微旨。(2)

正德十五年,四十九歲的陽明寫了《象山文集序》(《王文成公全書》卷7),其中也闡述了自己的朱陸同歸論。他認為,陸子之學即孟子之學,因而明言其所述的聖學道統之意,進而辯駁了世人以為陸學陷於禪的誹謗。在我看來,陽明此論倒可以說是揚陸的,隻不過為了婉轉地敘述而取同歸論的形式而已。陽明晚年由於提倡致良知說而不言朱陸同歸。因為他很早就以心學為宗,所以本來就應該從此開始而倡導揚陸貶朱,但當初卻壓抑住這種傾向而特意提出朱陸同歸論,這也許是因為其心中有鄉願媚世之念吧(參見《傳習錄》下)!

陽明之心學有三變,與此相應,其教學也有變化。開始是在弘治二年十七歲時。這一年,陽明領悟到了古帖的摹寫與法書並非依靠技術,而是取決於心的精明,爾後其格物論亦多以此為據。此事後來被記載在《年譜》裏,這正好說明陽明唯心的格物論在這時業已萌芽。

弘治五年,二十歲的陽明遵循“眾物之中必有表裏精粗,一草一木皆涵至理”的朱子格物窮理說,因見家中庭前之竹,為窮其理而沉思數日,結果因此致病,終於不得已而棄此念頭(同上)。如此格物窮理,就像陸桴亭所說的,類似於禪的竹篾話頭,自然是不符合朱子本旨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