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宋以來,《大學》中提出的所謂“格物”或“格物致知”被作為為學之要旨而受到重視,陽明當然也不例外,但他與宋儒有所不同。
如前所述,陽明是因為在學生中發現隻在枝葉上做工夫,而忘記由根本的培養以暢達生意,從而導致了支離決裂的傾向後,為了救正朱子學的這種流弊,才提出心學的。所以他批評朱子格物說是“缺少頭腦”。
本來,作為格物的工夫,朱子列舉了“察之於念慮之微”、“求之於文字之中”、“察之於事為之著”、“驗之於講論之際”四條。陽明認為,朱子把四條並列,不設輕重,這是缺少頭腦。陽明則以其中第一條為學之頭腦,並把它貫穿於其他三條之中(參見《傳習錄》下)。本來,陽明的“渾一”的思考方法,似乎也可以說是以學之頭腦為重的。程明道也是具有“渾一”的思考方法的儒者,因而即使論述人性,他在思考過程中,也是把超感覺的形而上的本性與現實的人性相融合的,這就是其主張所謂“漸說性時亦非性”(《二程全書》卷5)的緣由。所以,明道從“氣即性”這一立場出發,承認了告子“生之謂性”之說(同上書卷1)。然而,雖說是承認,那也是從本源上承認的。因為在明道看來,告子的認識其實並未達到這一點,故而他最後還是否定了告子之說(同上書卷2)。
陽明對於告子生性說的看法接近於明道。他之所以承認告子之說,也是從渾一的思考方法出發而隻承認告子以生為性的立場。他認為,告子隻是不曉得頭腦,如果曉得頭腦,告子之論亦未嚐不可。這就是陽明的基本立場(參見《傳習錄》下)。
因此,陽明以學之頭腦為重。他認為,學有頭腦,就如同舟中有舵,盡管有間斷,但一旦提撕之,也就覺醒了,即使橫說豎說也無不通之處。否則,就成了孟子所謂的“義襲”,或者陷於“行而不明,習而不清”之弊(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