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與明末儒學

“致良知”論

朱子遵循傳統說教,用仁義禮智說明人性,而且“仁”被當作是總括仁義禮智的東西。而陽明認為這些無非是心之表德、四端而已(參見《傳習錄》上)。

所以,與朱子把學之要歸於性不同,陽明把學之要歸於心,這是因為心在陽明那裏要比性更為本源。因此,陽明即使說性,也是把它作為即於心而說的(參見《傳習錄》下)。就是說,陽明不像朱子那樣把作為人心之奧秘的性當作本源,而是求本源於心之感應發端,即已發之心。(9)

陽明不但把四端五倫作為心之感應,而且還把“六經”歸於此心(參見《王文成公全書》卷7,《稽山書院尊經閣記》)。所以他以良知為學之頭腦不是沒有道理的。

陽明最早論及良知並把它作為學之頭腦的,是在正德十六年即五十歲以後的事。他說:“良知二字,實千古聖賢相傳一滴骨血也。”(10)(《陽明年譜》)即良知是直接辨別真偽的判斷性知覺。陽明將此比擬為佛氏的心印,認為據此便可以直接地立誠知偽(同上)。

如前所述,陽明曆來都以立誌或誠意為學之頭腦,但在晚年自從依靠天賦而悟得良知之學是真頭腦以後(參見《傳習錄》中,《答聶文蔚》),在悟導諸生時,已意識到立誌或誠意不及良知直截的問題。所以他在寄給門人鄒謙之的書函(《王文成公全書》卷5)中說:“以是益信得此良知二字,真吾聖門正法眼藏。”在寄給安福同誌的書函(同上書卷6)中也說:“若今日所講良知之說,乃真是聖學之的(嫡)傳,但從此學聖人,卻無有不至者。”在他看來,良知是愚夫愚婦和聖人都同等的先天具備的“生生之靈根”(《傳習錄》下),是具眾理而生萬事的虛靈不昧的明德。他把這譬喻為舟之舵,認為操此舵便能在驚濤駭浪中免於傾覆(同上書,《寄鄒謙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