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與明末儒學

“格物”論

朱子以《大學》為“為學之綱目”,而將工夫之要歸於格物致知(參見《朱子語類》卷14),陽明也是這樣。但如果說朱子的立場是唯理的話,那麽陽明的立場則可以說是唯心的。

眾所周知,《大學》以明德、親民、止至善為三綱領,而以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八條目,但陽明則把這些作為渾然一體的工夫,而極力排斥使工夫支離的觀點。例如,他對三綱領有如下一些說明:明德與親民一也。明德必在於親民,而親民乃所以明明德也。若不知此,則或像佛老二氏那樣,流於虛罔空寂而失家、國、天下之道;或像五伯功利之徒那樣,以智謀權術為事而失仁愛惻怛之誠。之所以如此,皆是因為不知止至善之要也。至善也者,明德親民之極則也。故若隻知明德而不知至善,則馳騁私心而成虛無寂滅;若隻知親民而不知至善,則私心逞於卑近瑣末以至以權謀智術為事。

陽明以至善為天命之性,以昭靈不昧為至善之發見,並把這些都說作是明德之本體,亦即良知,而把良知作為道德判斷之準則和性理的根源。他認為,所謂至善就是吾心天然自有之則,而不容有所擬改加損於其間。他以朱子之窮理為外求支離,並以之為非的理由就在於此(參見《王文成公全書》卷7,《親民堂記》;卷26,《大學問》)。

陽明在《大學問》中也批判了朱子學的“大學”解,他說:

後之人惟其不知至善之在吾心,而用其私智以揣摸測度於其外,以為事事物物各有定理也。是以昧其是非之則,支離決裂,人欲肆而天理亡,明德親民之學遂大亂於天下。

人惟不知至善之在吾心,而求之於其外,以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也,而求至善於事事物物之中。是以支離決裂、錯雜紛紜,而莫知有一定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