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渾一之天理為學之宗旨的甘泉,當然要以知行的渾一為要,以提倡知行的合一並進(即致知和存養、窮索和涵養的兼用),而認為知行先後內外之論,既非至極之道,亦非至當之學。所以,他不僅反對把《論語》的博與約視為先後工夫,而認為兩者是一致的(參見《雍語》;《天關語通錄》);而且也斥責把《易》的敬與義分為內外的觀點,而指出兩者是合一的(參見《新泉問辨續錄》)。同時,他還批評了把程子的居敬與致知(涵養和進學)分而為二的做法,認為這是對程子的無知(參見《湛甘泉文集》卷7,《答太常博士陳惟浚》)。
因為知行本來就是合一的,所以知必為行之力,行必為知之實;知至行必至,行至知亦必至。這樣知行才能避免支離而渾然合一。然而,與其說甘泉在行的方麵與把重點放在篤行方麵的陽明有所不同,還不如說他在知的方麵有致力於真知的傾向。(10)所以他認為,在天理的知覺中有真知。這種思考方法與《中庸》的主旨正相契合。就是說,《中庸》不隻是徒然提倡聰明聖知,而是認為知是達於天德之要並以此為真的(參見《新泉問辨錄》)。從這一立場出發,甘泉認為,以知為行的陽明之“知行合一”論,有使人專任於知覺之一念而導致肆意妄念妄行的危險,故而批評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未免有病(參見《天關語通錄》)。
據此,甘泉說:“窮也者,極至之名,知至行至,窮其理焉,性盡而命至矣!其古人所謂格物乎!”(《雍語·虛實第十》)他還把這樣的知行關係譬喻為雞孵蛋,大意是說:雞蛋中有生成雛的機理,即靈的骨子。這是仁的種子,若不知道此種子,就不知道為什麽要孵蛋了。同樣的,即使知道了涵養(行)的必要,但若不知道涵養什麽東西,那也等於無用。甘泉認為,程明道所謂“先須識仁”的主旨正在於此,而佛氏就因為不知此主旨,以至於提出“理障”之說(參見《新泉問辨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