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之所以重視敬,是因為考慮到天理本來就是與心渾一的存在,而不能將天理限定為單獨一物。因而要存天理,就必須保持和存養純正之心,若能存天理,就能自然而然得天理之明覺。所以說:敬是心體的“存存惺惺處”,“心體存存惺惺便是敬”(參見《湛甘泉文集》卷14,《書問》)。由此,才能救朱子“窮理”上的支離之弊。這樣一來,敬就不隻是用來限定心的消極工夫,反倒成為真正使心活潑明快的積極工夫。否則,心體與工夫分離,心成二物,就反而會失卻用之靈活、體之存明。所以甘泉不同意朱子所謂“敬是徹上徹下工夫,雖做得聖人田地,也隻放下這敬不得”的說法(同上)。因為在他看來,執守敬反而會出現與提倡敬的本旨相反的困擾。
甘泉認為,敬是“一”之心,而“一”就是明道所謂的“心中無一物”(同上書卷7,《答黃孟善》)。若有“一物”,心便成了二;若為“一”,心就無滯礙,所謂“一物則二,心無一物,一物侵尋,乃喪其心”(《湛子約言》卷四,《中庸》第七,道理即在於此,而程子以“主一無適”言敬的主旨亦在於此。根據這一立場,甘泉批判說,把“以天理為主”作為“主一”的做法,仍會陷於“適”即旁及其他事物的弊端,仍未免有滯礙(參見《湛甘泉文集》卷7,《答聶文蔚侍禦》,《答黃孟善》;《問疑續錄》)。
甘泉把這種敬中無物、無滯譬喻為“如鴻爐中不容點雪”,認為孟子所謂“行仁義”之學即出於此(參見《問疑續錄》);並且認為,若基於敬而使心中無物無體,則猶如“白日生爾室”(參見《湛甘泉文集》卷27,《續詩》)那樣,天理便能自然顯露,心之虛明妙用便能安然發揮,亦即與神明同遊(同上)。在甘泉看來,“體認天理”無非是神明的自覺,而這樣的“體認天理”,當然不可外求。這是為什麽呢?用甘泉的話說,就是如果外求的話,便是徒勞無益的“騎牛以問牛”(同上書卷26,《詩》)。(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