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與明末儒學

“實地用功”

修證派認為,朱子學派和其他王門諸派之說,難免會陷於支離、虛見和猖狂之弊,故而他們潛心深思陽明渾一的“致良知”說,即使在格致說中,他們也努力發揚王學的這一精髓。修證派之說,雖然其中不同儒者間的看法稍有差異,但在以心、意、知、物為一體,以格、致、誠、正為一功,而闡明心之渾一、本體與工夫一體這點上,則是大體一致的。這主要是因為他們看到了,如果沒有很好地理解這一主旨,而“以心應物”就會產生“以心物為二”,以致陷於“無下落”,“實支離”的弊病(參見《明儒學案》卷19,《江右王門學案四·陳明水論學書》)。

南野說過:“知以物為體,事以知為則。”(《歐陽南野文集》卷4,《寄聶雙江》)“物為知之用,知為物之則。”(同上書卷10,《贈呂和鄉太史詩序》)所以“物”與“知”並非二體,因而“格”與“致”亦非二功。基於這一立場,南野批評了以“物”為彼,以“格”為此,並求則於心、物的朱子學者的格物說,以為這是“強分彼此”(同上書卷5,《答項甌東》)。張陽和則批評遵從朱子格物說的許敬庵之說是“歧知與物而二之矣”(《明儒學案》卷15,《浙中王門學案五·不二齋論學書》)。

總之,按照修證派的觀點,因為是以知與物為一體,以格與致為一功,所以“格物”便是“致知之物”,“致知”便是“格物之知”。而且他們認為,“致知”必以“格物”為要而趨向實地,“格物”必以“致知”為要而完成自身。所以南野認為,如果以格物為功而不知有致知之物,就會陷於揣摩義襲,朱子學者即是如此;如果以致知為功而不知有格物之知,就會近於圓覺真空,佛門弟子即是如此(參見《歐陽南野文集》卷4,《寄聶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