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倒是說說看,一個人能用這一千美元來幹什麽呢?
“一千美元,”托爾曼律師一本正經、鄭重其事地重複道,“是您的了。”
當手指尖觸碰到這疊薄薄的五十美元一張的新鈔票時,年輕的吉利恩不禁扮了個鬼臉,笑了起來。
“這數目可真叫人哭笑不得啊。”他和顏悅色地向律師解釋道,“要是多到一萬美元呢,就能盡情揮霍,讓人臉上增光了。要是少到五十美元呢,至少也沒什麽可麻煩的了。”
“剛才,我已向您宣讀了您叔父的遺囑,想必您也已經聽清楚了。”托爾曼律師用他那富有職業特性的、幹巴巴的語調繼續說道,“我不知道您是否充分注意到了其中的細節。我必須提醒您注意其中的一點:當您處置完這筆款項後,您必須向我們提供這一千美元的消費賬單。這是遺囑所明確規定的。我相信您會遵從已故的吉利恩先生的意願的。”
“你盡可以放心,”年輕人彬彬有禮地說道,“我會提供的。盡管這將給我帶來額外的開銷。因為我不善於記賬,所以我可能會為此而雇用一名秘書。”
隨後,吉利恩去了他的俱樂部,找到了一個他稱之為老布賴森的人。此人四十來歲,沉著冷靜,一副與世無爭的樣子。這會兒他正坐在角落裏讀書,看到吉利恩朝他走來,就歎了口氣,放下書,摘下了眼鏡。
“老布賴森,醒醒吧。”吉利恩說道,“我要給你講一件趣事兒。”
“你還是去講給彈子房裏的人聽吧。”老布賴森說道,“你知道的,我不愛聽你那些破事兒。”
“這事兒可不同尋常啊!”吉利恩說著,卷了一支煙,“我就愛跟你說。這事兒又悲傷又滑稽,可不能讓劈裏啪啦的撞球聲給攪和了。我剛從我那位已故叔父的合法的海盜公司(1)那兒來。他留給了我一千美元,不多不少,整一千。你倒是說說看,一個人能用這一千美元來幹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