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當一個人愛著”就足夠了。
當一個人熱愛他的藝術時,是不惜為之奉獻一切的。
這是我們的大前提。下麵這個故事將從中得出一個結論,並同時證明這個大前提並不正確。從邏輯學的角度來說,這或許還頗為新鮮,但就故事的敘述手法而言,卻比中國的萬裏長城還要古老了。
喬·拉盧比來自櫟樹遍地的中西部平原,體內湧動著繪畫的天賦。在他隻有六歲的時候,他就畫過一幅小鎮泵房的風景畫,畫中還有一位小鎮名人從水泵旁匆匆而過。這幅作品後來被鑲上畫框,掛在藥店櫥窗裏,旁邊緊挨著顆粒參差不齊的玉米棒。在他二十歲的時候,他便來到了紐約,脖子上係一條隨風飄揚的領帶,兜裏揣著個同樣輕飄飄的錢包。
黛麗雅·卡拉瑟斯生長在南方一個鬆林掩映的村子裏,她把六音階之類的玩意兒搞得那樣出色,以至於她的親戚們湊了些錢讓她到“北方”去“開花結果”。不過,他們後來沒能再看到她——哦,那就是我們要講的故事了。
喬和黛麗雅是在一個畫室裏邂逅的。當時有許多學美術和音樂的學生在那兒聚會。他們討論著明暗畫法、瓦格納、音樂、倫勃朗的藝術、繪畫作品、瓦爾特托菲爾(1)、壁紙、肖邦和烏龍茶。
喬和黛麗雅都迷上了對方,或者叫彼此一見鍾情——隨你願意,反正怎麽說都行,並且如同閃電一般地快速結了婚。因為,當一個人熱愛他的藝術時,是不惜為之奉獻一切的。
拉盧比夫婦租了一套公寓,開始了家庭生活。那是一套偏僻孤寂的房子——就像鋼琴鍵盤上最左手邊的那升A鍵。不過他們的小日子過得很開心。因為他們不僅各自擁有自己的藝術,還相互擁有對方。在此,我要奉勸那些有錢的富家子弟,為了能夠擁有屬於你的藝術和屬於你的黛麗雅,“賣掉你所有的財產,贈給窮人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