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暗示是用含蓄、間接的方式,對別人的心理和行為產生影響。暗示作用往往會使別人不自覺地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動,或者不加批判地接受一定的意見或信念。
人為什麽會受到心理暗示的影響呢?這要從人的人格說起。著名的哲學家、心理學家弗洛伊德將人的人格結構劃分為三個層次:本我、自我、超我。
1. 本我:位於人格結構的最底層,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組成的能量係統,包括各種生理需要。本我是無意識、非理性的,遵循快樂原則。
2. 自我:位於人格結構的中間層,是從本我中分化出來的。其作用是調節本我和超我的矛盾,遵循現實中的各種原則。
3. 超我:位於人格結構的最高層,是道德化的自我。它的作用是抑製本我的衝動、對自我進行監控、追求完善的境界。遵循道德原則。
從人格的結構劃分來看,人們平時的價值判斷和行為決策是由人格中的“自我”在綜合了自身需要和外部條件限製之後做出的。
自我所做出的決策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主見”。但是人不是神,一個人的“自我”並不總是完美的,甚至有些時候是有缺陷的。心理暗示發揮作用的契機正在於此,“自我”的不完美和缺陷給心理暗示留出了空間與機會。
世上沒有絕對不受暗示的人,隻是程度深淺不同。一般說來,兒童比成人更易被暗示,女性比男性更易被暗示,處於疲倦、催眠等狀態時,比清醒時更容易受到暗示。
在心理學研究領域有一個關於心理暗示的著名效應,人們將其稱為“戈培爾效應”。為了弄清這個心理學上的定律,我們首先來了解一下戈培爾這個人。
保羅?約瑟夫?戈培爾(Paul Joseph Goebbels,1897.10—1945.5)是納粹德國的宣傳部部長,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主要戰犯之一。戈培爾出生於德國萊茵地區雷特城。1921年4月,戈培爾在海德堡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次年加入納粹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