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有雲,世事如棋。生活中每個人如同棋手,其每一個行為如同在一張看不見的棋盤上布一個子,參與棋局的每一個人都在相互揣摩、相互牽製,每個人都想爭得棋局的勝利。本章所要探討的“博弈論”可以說是運用數學和統計的手段將每個人的下棋落子進行理性化和邏輯化的一種學問。
博弈論實質上是一個數學研究的分支,也是運籌學的一個重要組成內容。但是,博弈的基礎是人的心理活動,所以博弈論的研究與發展與心理學有著密切的關聯。在銷售工作中,了解博弈論的一些基本策略,對於現實的銷售工作能夠起到有益的促進作用。
博弈論又被稱為對策論(Game Theory),按照2005年因對博弈論的貢獻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羅伯特·奧曼(Robert Aumann)教授的說法,博弈論就是研究互動決策的理論。
所謂互動決策,即各行動方的決策是相互影響的,每個人在決策的時候必須將他人的決策納入自己的決策考慮之中,當然也需要把別人對於自己的考慮也納入其中。在如此迭代考慮的情形下進行決策,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策略。
要了解博弈論,首先要了解博弈構成的幾個基本要素以及博弈的基本類型。
首先,我們來看構成博弈的基本要素。按照目前主流的博弈理論,構成博弈的基本要素包括如下幾個:
1. 局中人(Player):在一場競賽或博弈中,每一個有決策權的參與者都成為一個局中人。隻有兩個局中人參與的博弈現象稱為“兩人博弈”,而多於兩個局中人的博弈則被稱為 “多人博弈”。
2. 策略(Strategy):一局博弈中,每個局中人都要選擇實際可行的完整的行動方案。一個局中人的一個可行的自始至終全局籌劃的行動方案,稱為這個局中人的一個策略。如果在一個博弈中局中人總共隻有有限的幾個策略,則稱為“有限博弈”,否則稱為“無限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