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中國人自古注重庭訓家教,像曾子殺豬教子、孟母三遷等故事,早已耳熟能詳。《顏氏家訓》《曾國藩家書》,還有大家都很熟悉的清代學者朱柏廬先生的《朱子治家格言》等,都是古代有名的家規家訓。可見,我們的祖先對家規是看得很重的。
現代社會,“家規”的理念正在慢慢淡化,一些年輕的家長缺少家規意識,這不僅對家庭建設不利,對孩子的成長也沒有好處。而《朱子治家格言》這種治家之道雖然都是出自封建時代的文人筆下,可能有糟粕存在,但也一定具有可借鑒之處。尤其是這種“家有家規”的意識,在今天仍是非常需要的。
曉瑜和丈夫剛舉行完婚禮還不到三個月,就發現自己和丈夫在生活上有許多“不和諧”的地方。為了長遠發展,她決定給自己的新家製定幾條“家規”。和丈夫商量後,丈夫也覺得很有意思,兩人便坐下來為自己的家製定規則。
經過兩人的綜合意見,最終列出十二條“家規”:
1.吵架不過夜;
2.在別人麵前,永遠保持一致;
3.每月至少有一次夫妻單獨活動;
4.除出差之外,周末必須陪伴家人;
5.離家出走的範圍僅限於所住小區;
6.絕不說雙方親人的壞話;
7.每年至少送對方一次禮物;
8.生氣時,不接對方電話的次數隻限於三次;
9.每周至少親熱一次;
10.永遠不說“離婚”;
11.就事論事,絕不秋後算賬;
12.至少培養一項共同愛好。
之後,兩人都嚴格按照“家規”行動,一開始還有一些別扭,一段時間後,兩人都明顯感覺到生活比以前更加快樂,婚姻的幸福感也明顯提高了。
家規是一種文明和進步的體現。如果細心觀察,我們不難發現,那些看上去很融洽很和諧的幸福家庭,總會有那麽一些家庭成員一致遵循的“家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