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吵架的時候,經常為了誰對誰錯、誰好誰壞而爭執不休,直接予以褒貶至少會引起一方的不滿,甚至傷害其自尊心。因此,勸架者在進行勸解時應該避重就輕,不對雙方道德上的孰優孰劣做出判斷,而是強調二者在個性、能力上的差異,在客觀上肯定一方,使其心裏得到滿足並放棄爭執。
小陳和小楊是某學校新來的年輕教師,小陳心細,考慮事情周到,小楊性情有些魯莽,但業務能力較強。一次,兩個年輕人發生了爭執,小陳說不過小楊,感覺很委屈,跑到校長處訴苦。校長拍拍小陳肩膀說:“小陳啊,你脾氣好,辦事周到,這個大家都清楚,也都很欣賞。可是小楊天生是個急性子,牛脾氣一上來什麽都忘了,等脾氣過去了就天下太平。你是一個細心的人,懂得從團結同事、搞好工作的角度看待問題,你怎麽能跟他那暴性子一般見識呢?”一番話說得小陳臉紅了起來。後來,小楊也來找校長告狀,校長笑著跟他說:“你的脾氣直爽,就不要為了這點小事情計較了。我也知道,你找我不過是想說明情況,以你的度量,肯定不會因這點事情耿耿於懷的。你說是吧?”小楊摸了摸腦袋,不好意思地說:“可不嘛,我就是來跟校長發發牢騷,嗬嗬!”幾天以後,兩人就握手言和了。
這是一個私下單獨稱讚對方以使得雙方各退一步的典型例子。校長沒有直接批評小楊,而是反複強調小陳脾氣好,小楊性格直爽,這實際上是通過比較兩人截然不同的性格來肯定小陳待人辦事的方法是正確的,小陳領悟到校長的意思,自然也不會再跟小楊計較。接著,校長又誇小楊是個直爽的人,不會為了小事情耿耿於懷。小楊被校長捧得不好意思了,最後也就不再就這件事再生枝節了。這樣,也就有了後來兩人握手言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