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動物進化的曆史而言,嗅覺和一般的觸覺起初是並不分化得很清楚的。嗅覺漸漸地分化而專化出來以後,又添上更後發展的味覺,動物界最後才有了一個化學的知覺官能。在脊椎動物裏,嗅覺終於成為一切知覺中發展得最進步的一個;動物能察知遠距離的物件,第一要靠它;對於近距離的物件能有一個準確的認識,也靠它;大多數的心理活動要靠它做先導,而這些活動的情緒的衝動還得借重它以達於意識的領域。在爬行類裏,好比後來的哺乳類裏一樣,不但一切涉及性的心理活動大體上與嗅覺有關,就是一切外來的印象,也是大部分要經過嗅覺的官能,換言之,嗅覺所接受的印象,在數量上,要超出其他官覺之上。從嗅覺的刺激裏,一個動物不但可以得到相當的性欲的激發,並且此種刺激的力量往往足夠抵過其他官覺所特受的刺激而有餘。這是不足為奇的,因為我們知道在動物的腦神經裏,嗅覺中樞所占的區域原是特別的廣大。這方麵的專門學者如埃廷格(Edinger)與史密斯(Elliot Smith)早就指給我們看,大腦的皮層起初幾乎全部是一個接受嗅覺的中樞與教嗅覺得以影響行為的一個發號施令的機關;同時,我們也知道,嗅覺的印象可以直達大腦的皮層,而並不假道於間腦。總之,嗅覺在心理學上的地位是很特殊的,它可以說是“一切高級的心理作用的種子”,至少,它有一種力量,可以把它們都聯係在一起,原始的脊椎動物是住在水裏的,在水的環境裏,嗅覺的功用是特別大,它幾乎控製一個動物的全部的行為,它的意義的遠大,自不待言(不過當時的嗅覺和味覺更相近,並且比起其他官覺來也是更容易受刺激的影響)。
到了較高等的類人猿及人類,情形卻完全變了。嗅覺固然還是普遍保留著,並且還是異常的細致,不過我們難得用到它罷了。無疑地它依然有許多的用處,不過這種用處已退居一個輔助的地位。常有人評論未開化的民族不識香臭,至少對於惡臭的東西,漠不關心而不知回避。這種情形確乎是有的。不過,這種民族也往往很能夠識別各式各樣的臭味,若說他們的嗅覺一定不如我們,或高出我們之上,倒也都不見得。到了文明社會,各式臭味在人的情緒生活裏,當然也始終有它們的地位,尤其是在氣候炎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