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性心理學(全2冊)

第四節 物戀26

最富有代表性的性的象征現象或性的歧異要推物戀了。物戀這名詞是1888年法國心理學家比內所創用的。物戀一名詞所包括的現象很廣,下文所要另外討論的另一種象征現象,所謂裸戀,也未嚐不是一種物戀,同時,每一種戀物(fetish)多少有它的象征意味。可以獲取性的意味的事物,包括身體的各部分以至身外的無生之物在內,可以說是多至無法計算的。我們甚至可以說世界上任何一件東西都可以獲取此種意味。因此,西洋法律想把一切所謂“穢褻”的行為設法禁絕,事實上是完全辦不到的;西洋法律替此種行為下了一個定義,說“穢褻是一種傾向,教凡屬心理上可以接受不道德的影響的人,變成下流,變成腐敗”;信如物戀之說,則無往而沒有此種影響,也無往而沒有這種人,真不知法律將從何下手。傑利夫醫師所研究的一位女病人,姓某,名齊尼亞(Zenia X按:名字也是改擬的),用書麵告訴傑醫師說,從十三四歲起,種種性的象征就在她心理上糾纏不放。“從這時起,我始終被此種象征包圍著,早年略為好些,但後來包圍的力量日見其大,因為我既認識它們有性的意味,自不免做一番掙紮,而越掙紮,便越感覺到擺脫不了。象征之中特別有力的是**的象征。園子裏正在用來澆水的一根橡皮管子、一股放射著的水,尤其是一個梨或其他長條形的水果、一朵長而下垂的葇荑花、花心裏的一根雌蕊、一根棍子或棍子似的東西插在圓形的窟窿裏,在我眼裏都成為性或性行為的象征,不斷地在眼前呈現;27至於就自己身體的各部分說,耳朵的下垂的朵是我自從出世以後一向喜歡摩挲玩弄的,我的牙齒、我的舌頭也都有了性的意味,我時常喜歡把舌尖抵住牙齒,不到舌尖覺得疲乏不止,而在當時還不免表示一些緊張的神色;有時好像想把一個突如其來的性的意念壓下去,因而把一隻手指伸出來,28以示訴說或叮嚀之意,但忽然發覺不對,又急遽地把它收回去,並且把它卷到手掌裏去;大拇指也時常遭受同樣的待遇,因為要抑製性的意念,時常不知不覺地把它卷進拳頭裏去。此外可作象征的東西還多,例如二十六個字母裏的有幾個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