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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9年,因為一個洋人進京告禦狀,乾隆皇帝怒了。
告禦狀的是英國商人詹姆士·弗林特,中文名叫“洪仁輝”,在經過天津知府靈毓轉呈的告狀信中,詹姆士·弗林特控訴位處廣州的粵海關官吏,說他們對外國商人貪汙索賄、層層剝削勒索,並且多年來一直粗暴對待洋商。
讀到這封“洋狀”後,乾隆非常惱火,在他看來,洋人萬裏迢迢進京告禦狀,這不僅僅是大清開國未有之事,在曆史上更是前所未聞,堂堂天國上朝,如今竟然鬧出這種事,實在有損帝國顏麵。
隨後,乾隆下令兩廣總督李侍堯審理此案,並囑咐說:“事涉外夷,關係國體,務須徹底根究,以彰天朝憲典。”
詹姆士·弗林特狀告大清官吏貪汙腐敗,是18世紀,在華外商的集體心聲。
這位外商告禦狀這一年,恰好是清廷啟動在廣州一口通商時期,從1759到1842年,廣州由此開啟了長達83年的中國貿易進出口壟斷時期,也就是這83年,外商們更體會到了在中國做生意,是何等之難。商品想在中國流通,就要靠賄賂,200多年前,外國商人們在粵海關體會很深。
在當時,針對外國商人收取的關稅,主要分為船鈔或貨稅兩種方式。假如是征收船鈔,則按照規定,大船是繳納銀子1200兩,中船是960兩,小船是大約340兩。但實際上,按照這種征稅方式,假如不賄賂,外商通常都會很吃虧。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英國東印度公司一艘貨船來到廣州經商,一開始,清朝的官吏們開價是要征稅2065兩銀子,在經過曆時一個多月的討價還價後,這筆“船鈔”關稅最終是以500兩銀子成交,當然英國商人的代價就是,私底下要向大清的海關官吏們“贈送”320兩銀子。
不管怎麽說,經過一番賄賂,還是少了1000多兩銀子的稅,英商還是很開心的。但這也正是讓外商們感覺害怕的地方,他們很快就發現,在大清朝做生意,關稅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則可以遵循,一切都是不透明的,具體繳納多少關稅,隻能是憑著感覺跟清朝的官員們軟磨硬泡、討價還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