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行合一:國學大師講透陽明心學

五、致良知

王陽明在晚年悟得“心即理”的本體就是“良知”,且“良知即天理”。所以他才能從“心即理”的角度來進一步發展“知行合一”說,並且認為,最終還得靠“致良知”去“窮理”。

所以,王陽明在《答顧東橋書》中寫道:

夫萬事萬物之理不外於吾心,而必曰窮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為未足,而必外求於天下之廣以裨補增益之,是猶析心與理而為二也。

夫學、問、思、辨、篤行之功,雖其困勉至於人一己百,而擴充之極,至於盡性知天,亦不過致吾心之良知而已。良知之外,豈複有加於毫末乎?今必曰窮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諸其心,則凡所謂善惡之機,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將何所致其體察乎?

吾子所謂“氣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今欲去此之蔽,不知致力於此,而欲以外求,是猶目之不明者,不務服藥調理以治其目,而徒悵悵然求明於其外,明豈可以自外而得哉!任情恣意之害,亦以不能精察天理於此心之良知而已。此誠毫厘千裏之謬者,不容於不辨,吾子毋謂其論之太刻也。

王陽明指出,如果“盡良知”,則“知行”就可以“合一”。在他看來,《書經》(即《尚書》,“五經”之一)中所說的“致知”就是指“致良知”。“致知”中的“知”是指對“是非”先天性的判斷,也即他所理解的“良知”。要想讓“知”達到極致,就必須通過實踐。故“知行”是“合一”的。

非常有意思的是,宋儒根據《書經》中的“知之不難,行之不易”和《大學》中的“知至”,得出了“知行二分說”。但王陽明得出的卻是“知行合一”說。盡管王陽明與宋儒所根據的是同一經典,可得出的結論卻正好相反。

嘉靖三年(1524年),王陽明作《書朱守諧卷》(《王文成公全書》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