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行合一:國學大師講透陽明心學

三、修養論

陽明知行合一之說,其源出於《大學》“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今欲知其前後之關係,當先揭《大學》之全文。“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朱子對於致知在格物為之解曰:“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對於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雲天下之物,亦莫不有理對於理有所未窮。而雲即其知有所不盡,是明明析知與理為二物。以為事事物物皆有理不可不就於事事物物,而窮其理以此之故。”陽明之向內的主觀的唯心的思想,於心之外不認尚有理之存在。對於事事物物皆有理,理不可不就於事事物物而窮之之說,以其為二元的思想,不得不全然排斥之。此陽明所以首唱知行合一之說,以明二元論之非也。其根據如此以下順次說明之。

知行合一之觀念

陽明之意,以為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終,知與行不可析而為二雲。知則行在內,雲行則知在內,知與行有合一不離之關係。指知與行為二物,固不可祗言知或祗言行。亦不可說一個知已有行,再說一個行已有知在。然則知行之本體,由主觀而言,可謂盡於一個知字也。而於此有特宜注意者,則陽明之知之觀念是已。陽明之所謂知,非如朱子之所謂知,與物相對。蓋陽明之所謂知,即所謂良知也。良知如前所述其內延的意味,蓋人之所不慮而知者,是即謂脫離利害得失之關係,遠於私欲一顆**裸的是非之心也。與所謂天理、或理性、或本能,始為同一出於人心之自然,而無凡聖之別、賢愚之間。通天下,亙古今莫不如是。其外延的意味,存於人心之自然之良知,不獨人所特有。風雨露雷、日月星辰、禽獸草木、山川土石,亦莫不皆有良知。宇宙殆為良知所充滿,恰與佛教所謂法性或佛性或真如有同一之意義,而為活動的也。三宅文學博士立花文學士,以陽明所謂知行合一之知,與普通之所謂知識視為同一,可謂不思之甚也。陽明固亦有時用知識等字,然其意義與良知大有所異。或問:“知識不長進,奈何?”陽明答之曰:“為學須有本原,須從本原著力,漸漸盈科而進。仙家說嬰兒,亦善譬。嬰兒在母腹時是純氣,有何知識?出胎後,方始能啼,既而後能笑,又既而後能認識其父母兄弟。”(《傳習錄》)嬰兒在胎內時無知識,既出胎始與外物結關係,外物之印象映於腦裏為一種寫象,是即所謂知識也。觀此可知所謂知識與所謂良知,大異其趣。良知者,天然的、普通的知識者,後天的、特種的與吾人所謂認識、所謂寫象,殆為同一。故良知不因凡聖賢愚而有所異,知識則對於外物之寫象、之多寡,及其寫象之相互之關係,因其認識與否,而有賢愚俗聖之別。由此言之,陽明知行之知與三宅立花二氏所謂普通之知識意味不同。亦即非如朱子之所謂窮物之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