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識論(套裝全2冊)

三、記憶

A.記憶是否習慣底繼續

1.不同的記憶。記憶是非常之煩難的問題,我們在這裏也不過是把它視為收容與應付底工具作極簡單的討論而已。茲以下列(a)(b)(c)(d)為例去表示這裏所謂記憶。

(a)我還記得大雅,現在還能夠全部背誦起來。

(b)我記得我小的時候帶了我家的狗在街上跑,鼓勵它和別的狗打架。

(c)我記得詩經裏有一句“宛在水中央”。

(d)這個人我記得,我在上海碰見過一次。

2.有時可以視為習慣底繼續。上麵的(a)例也許可以說是習慣的繼續。小的時候念詩經也許隻是背誦,而背誦總是重複地念,念到能夠背誦為止,重複底次數也許多,也許少,而結果總是要能夠背誦,所謂能夠背誦也許就是習慣形成。假如我還記得大雅,我還能夠全部背誦出來,這背誦是現在的背誦,我們在以背誦為習慣這一看法之下,可以把現在的背誦視為從前的習慣保存到現在。請注意我們並不是把記憶視為習慣,我們隻是說,如果把記憶視為習慣,則背誦這樣的記憶可以視為習慣底繼續。

3.所記為從前的常有的情形。以上的(b)例與(a)例就不一樣了。我小時也許常常帶狗出去,……其所以說常常者因為我底記憶中並沒有提及某時某地某特殊的事體,所記憶的是“帶狗出去”那樣的事體,而那樣的事體也不是普遍的而隻是普通的事體,假如是普遍的情形,我們根本不能談記憶,例如對於遵守萬有引力我們實在無所謂記得與否。(b)例實在隻表示我記得小的時候一普通的事體。這普通的事體也許是習慣,我們並不認為它是習慣,假如它是習慣,它也隻是小時候的習慣,而不是現在的習慣。“我記得我小的時候帶了我家的狗出去”……底所謂記得決不是習慣,從前我雖帶了我家的狗出去,……從前雖可以有那一習慣,而現在沒有。同時我也用不著現在看見從前的街或從前的狗以為激刺,我可以回想到過去的生活而不必需要所記得的情形中任何情形以為激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