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識論(套裝全2冊)

四、想像

A.想像底成分

1.想像到未曾經驗過的情形。想像以後還要討論,現在我們隻把它視為收容與應付的工具而已。想像兩字也許有兩個用法,一是把所想的限製於已經經驗的境界,一是限製到未曾經驗過的情形。我們也許說這樣的話,“想像當時的景況十分難堪”。說這樣話的時候,說此話的人也許是談自己的經驗,他自己也許是記憶此經驗,但是他也許要聽話的人想像這經驗中的景況。這樣用法的想像也還是不依照經驗的想像。無論如何,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想像是限製到未曾經驗過的情形底想像。

2.所想底整體雖未曾經驗過,而部分是經驗過的。所想的雖不是已經經驗過的情形,或者說雖不是實在的事體,然而也不是與實在的事體沒有關係的或不相幹的。我們可以把整個的所想像的境界或情形視為一整個的圖案,例如一座銀城,其中房子街道等都是銀的。任何人都沒有經驗過銀城,我們當然不能記憶到從來沒有經驗過的銀城,銀城不是實在的,然而我們能想像到一座銀城,其所以能夠想像者,因為我們有“城”底象,有“房子”底象,有“街道”底象,有“銀”底象,我們實在是把這許多象合起來成為銀城底想像。我們雖沒有經遇整個的銀城,然而在這整個的圖案中的各部分我們經驗過。對於各部分,也許有記憶問題,對於整體沒有。

3.無分於動靜。上麵說的也許著重於靜的狀態,其實想像當然沒有這樣的限製。如果所想像是動的情況,動的曆程,它也與靜圖案一樣,它也不代表經驗過的事體。如果我們想像鐵耳頓和薑生在加裏福尼亞打網球,我們也許看見過二者之一底打球,也許還看見過兩人對打,但是我們沒有看見過他們在加裏福尼亞打球。我們所想像的仍不是曆史。果然是曆史,就無所用其想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