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識論(套裝全2冊)

第六章 思想 一、心

A.心字底各種用法

1.心字在哲學上的重要。心字在哲學上的重要似乎不必多說。一大部分哲學上的筆墨官司,是為心字或物字而打的。這個字在哲學上重要,在知識論上似乎更是重要。普通所謂唯心論或唯物論,常常是由知識論上的唯心或唯物而推到所謂唯心主義或唯物主義。在本段我們暫不討論心究竟是什麽,當然也不討論心與物底關係。在本段我們隻談心字底用法。即在這一點上,我們也不陳述所有的用法。詳細地討論心,似乎非專書不可。

2.常識用法之一。常識方麵的用法,頗不一致。最初就有一個心與一心底問題。“心”有時可以叫作一個,這似乎是把心當作具體的東西看待,好象是你有你底心,我有我底心,而這個心不是那個,同時又有“一心”和“齊心”底說法。照本書底看法,能一能齊的就不能“個”。能一的心隻是心共相或心概念,或思想底一樣,而這本來就是一,根本就用不著齊。就這個心與那個心說,我們既不能一也不能齊,好象就各人底耳目說,我們也沒有法子齊耳齊目或一耳一目一樣。雖然我們說“眾口一聲”,然而具體的口仍為眾,具體的聲也是眾,所謂一者隻是某聲底類型而已。所謂“一心”,似乎不是這看法,不是表示心底類型,因為果然如此,則不僅周底三千臣隻有一心,即紂底億萬臣也隻有一心。這裏所說的一心,似乎隻是思想或意誌之同樣而已。

3.常識用法之二。其次常識中的“心”大都是意識,意思,意誌……等等底代名詞。不遂“心”,有“心”人底心,似乎代表意誌底時候多。用“心”底心除致力於思想外,似乎連所有的七情都可以牽扯到。動“心”底心大都與情欲或欲望有關,居“心”,留“心”,當“心”,費“心”,都代表意識,意思,意誌……等等,假如我們費些工夫去分析。總而言之,常識中許多心字底用法,有些可以用意字代替,有些可以用念字代替,有些可以用願望代替,有些可以用神字代替,……喜怒哀樂愛惡欲都可以叫作心。有時有未發的狀態或情形,“心”裏喜歡似乎就是未發的喜歡,“心”裏明白,似乎就是外表上沒有表示的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