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無間說
1.居間問題和空間問題聯合討論。因果有所謂有間無間問題。本節所說的居間問題,就是這有間或無間問題。居間底分別,或所居的間底分別,就是時間與空間。在本段我們暫不分別時空,暫以時空為一整的連續。如此辦法底理由有二,一是時間與空間底問題不同,空間底問題比較地簡單,它不牽扯到秩序問題,隻有距離問題而已,時間問題複雜;在本節我們附帶提空間問題,時間問題非專節討論不可。二是有間無間本身是一問題,無論這間是時間或是空間。本節底主題是有間或無間本身問題,而不是所居的間究竟是如何的間。
2.居間問題底提出。居間問題是因果關聯底現實底問題,或因果關係底問題。假如A—B是一因果關聯,則at1s1與bt2s2有因果關係。問題不是A、B底問題,而是at1s1、bt2s2底問題。A—B既是普遍的,A、B之間沒有間隔問題。有間隔問題的隻是at1s1與bt2s2或xtnsn與ytmsm。雖然如此,我們所要討論的,也不是特殊的間隔,而是普遍的間隔。問題是at1s1、bt2s2、ct1s1、dt2s2、et1s1、ft2s2……xtnsn,ytmsm等等底間隔問題,所以仍是普遍的問題。這間隔雖不是普遍者(例如A、B、C、D……等)底間隔,然而是普遍的間隔。我們以at1s1與bt2s2為例,二者之間有間呢?還是無間呢?有間有困難,這困難下段即提出,本段假設無間。可是,如果at1s1與 bt2s2沒有間,何以前者是A,後者是B,它們何以又是兩件事體呢?我這個人從早到晚沒有間斷,就沒有間斷的我說,我是一件事體或一個東西,我們似乎不能說我是我底因,或你是你底因。照我們所習慣的因果說,這說法是說不通的。
3.要求有因果的是兩件事或兩類事。我們所習慣的因果,就特殊的一方麵說,要求有因果關係的是兩件事體。此所以有at1s1與bt2s2。在“我是我底因”這樣的話裏麵,無間的我隻是一件事體或一個東西,這已經不合我們所習慣的因果底要求。就普遍的說,因果關聯照以上符號所表示的,如A—B、C—D、E—F……是兩類事體(或多類事體底複雜的綜合)底關聯,而不隻是一類事體在它所現實的例子上底綿延或繼續。以上的符號表示A是B底因,不表示A是A底因。因果果真無間,則前後或者是一件事體,或是一類事體。無論如何總是不行。也許有人說這樣的話,“早晨的我是晚上的我底因”,我這個人雖沒有間斷然而早晨的我和晚上的我有間斷,無論這話說得通否,它所引起的反感和“我是我底因”不同,我們對於後一種話的確認為不通。至少就本章所討論的因果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