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曆史讀本(全4冊)

45 保路運動

保路運動又稱“鐵路風潮”,是廣東、湖南、湖北、四川等省人民反對清政府將民辦的川漢、粵漢鐵路(合稱為湖廣鐵路)出賣給帝國主義的群眾運動。

帝國主義為了進一步奴役中國人民和掠奪中國財富,從19世紀末以來,便開始對中國進行鐵路投資,爭奪鐵路的修築權。粵漢、川漢鐵路是溝通南北和深入內地的兩條重要幹線,因而就成為帝國主義爭奪的目標。

早在1898年,大買辦盛宣懷和美國就訂立合同,借美金四千萬元,把粵漢、川漢鐵路的修築權讓給美帝國主義。這個賣國行為立即遭到群眾的堅決反對。後來經過廣大人民,特別是廣東、四川、湖南、湖北四省人民和紳商的長期鬥爭,才收歸自辦。當時,由於清政府缺乏財力,一般工商業者的經濟力量又很薄弱,無力籌劃築路經費,因此,便采用征集“民股”的辦法,由地方政府在稅收項下附加租股、米捐股、鹽捐股來聚集資金。負擔最重的是廣大窮苦的勞動人民,他們掙紮在饑餓線上,還要在苛捐雜稅的重重剝削之外,勉力繳納“股金”,甚至為此賣兒賣女。當時四川有一首歌謠裏說:“最可憐的是莊稼漢,一兩糧食就要出這項錢”,正是當時情況的真實反映。經過幾年的籌集,鐵路股本已收集了不少,四川、廣東收到一半以上,粵漢鐵路已開始修築,川漢鐵路從宜昌到萬縣的一段也已動工,從當時實際情況來看,這兩條鐵路是可以自力修成的。但是,帝國主義不肯讓中國自己修成鐵路,它們利用清政府財政困難進行要挾。1911年1月,清政府在大買辦盛宣懷的“利用外資開發實業”的建議下,又大借外債,和美、英、法、德組成的四國銀行團訂立了鐵路借款合同,宣布鐵路幹線國有政策。

根據借款合同,美、英、法、德等帝國主義不但掌握了路權,而且還要以湖南、湖北兩省的鹽稅厘金作為抵押,所以,所謂鐵路“國有”,不但剝奪了中國人自辦鐵路的主權,而且實際上是把全部川漢、粵漢鐵路完全拍賣給帝國主義了!廣大人民在兩路籌辦的時期內,吃盡了苦頭,現在看到清政府公然出賣路權,更加憤恨;許多紳商也因鐵路國有損害了他們的利益,非常不滿。於是,一個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爆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