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是繼北周之後建立起來的一個朝代。
北周末年,皇帝、貴族荒**無度,政治十分腐敗。如周宣帝宇文贇(yūn)隻顧坐享安樂,不管人民死活,為了建築洛陽宮,竟把原來農民每年服役一個月的規定,改為四十五天。在位兩年後,宇文贇死去。兒子宇文闡繼位(周靜帝),年僅八歲,年幼無知,外戚(帝王的母族或妻族)楊堅輔政,這樣就給楊堅製造了奪取北周政權的大好機會。
楊堅的父親楊忠,是西魏主要將領“十二大將軍”之一,北周時被封為隋國公。楊堅繼承了父親的爵位,他的妻子獨孤氏是鮮卑大貴族獨孤信的女兒,他自己的女兒是周宣帝的皇後。他憑借著楊家的社會聲望、個人的政治才能和外戚身份,總攬朝政,官至“大丞相”,集軍政大權於一身。輔政不久,他就積極謀劃,部署力量,準備奪取北周政權。北周地方大臣相州(今河南省安陽市)總管尉遲迥、鄖州(今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總管司馬消難、益州(今四川省成都市)總管王謙相繼起兵,為挽救北周的統治做最後的掙紮。但是都無濟於事,結果被楊堅先後派兵討平。581年,楊堅迫使周靜帝讓位,自立為皇帝,國號隋,建都長安(今陝西省西安市,後遷大興城,仍在長安附近),改元開皇。他就是隋文帝。
開皇九年(589),隋文帝派兵滅掉了南朝最後的一個王朝——陳,統一了全國,結束了東晉以來二百七十多年長期分裂的局麵。為了維護地主階級的封建統治,實現和鞏固地主階級政權的統一,隋文帝在滅陳以前和以後一個時期內,實行了一係列安定社會、發展農業生產的政策,其中重要的有以下幾項。
1.繼續推行北魏以來的“均田製”。規定農民所受土地,分為露田和永業田兩種,露田要歸還,永業田不歸還。一個成年男子受露田八十畝,永業田二十畝(當時人口稀少,荒蕪的土地很多,所以規定受田較多,但實際並未能在所有地區都按規定受田),婦女隻受露田四十畝。奴婢按照一般的成年人受田,一頭牛按規定也可受田六十畝。官僚地主所受的田要比農民多得多。隋朝“均田”的土地,是無主荒地或由政府直接掌握的官田。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獲得一部分土地,對恢複社會生產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