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戲曲的組成,由於下麵的三個部分:一為“科”,即指示演者在舞台上的動作的;一為“白”,即演者的說話;一為“曲”,即演者所唱的辭句。三者之中,以曲為最重要。近來影刊的《元劇三十種》係依據於元時的坊間刊本,其中“科”“白”俱極簡略,有時僅在“曲”前注明“孤夫人上雲了,打喚了,旦扮引梅香上了,見孤科”,並不寫出他們的對話;有時則竟在全劇中連一點“科”“白”也不寫出,全部都是“曲”,如《關張雙赴西蜀夢》即為一例。這可見當時戲曲所注重的全在於唱,至於舉作與對話則並不重視,可以由伶人自己去增飾表演。(《元曲選》中科、白俱全,有的人說這是明人所加的,有的人則說是作者原來所有的。以後說為較可靠。大約作者當初原都有很完全的科、白,坊問刊印劇本時,圖省事,每都將他們刪去。)但到了後來,則所刊印的劇本大概都把所有的科、白刊上了。
宋時,伶人所唱者都為當時盛行的新體的“詞”。後來金人占據了中國北部,“舊詞之格,往往於嘈雜緩急之間,不能盡按,乃別創一調以媚之”(王世貞《藝苑卮言》)。這就是“北曲”的起源。12、13世紀中的劇本都是用這種新體的詩寫的。到了14世紀的前半,即元末明初之時,“南曲”又漸漸地發達。南曲為南方的人改變詞調所創造的,在宋時已有之。當北曲極盛時,南方也被收入了它的勢力範圍之內,寢至南方的詩人亦俱善於作北曲。在13世紀的後半,善作北曲的詩人大都為南方的人,或北人而流寓於南方者。然北曲究竟不大諧適於南人的耳官。所以不久南曲便發達起來,漸漸有占奪了北曲的地位之傾向。當16世紀之時,即為南曲最發達之時,那時北曲雖然未全消滅,然其勢力已甚微弱了。但這是後話,本章所述,止於中世紀,即15世紀之末,僅能述至南曲初起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