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浩是一位從事人壽保險業務的推銷員。一次,他拜訪了一位完全有能力投保的客戶,客戶雖然明確表示自己很關心家人的幸福,但當推銷員試圖促成投保時,他卻提出了異議,並且進行了一些毫無意義的質疑。很顯然,如果不出奇招,這次推銷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鄭浩沉思了片刻。然後,他凝視著客戶,高聲說道:“先生,我真不明白您還猶豫什麽呢?您已經對我說了您的需求,而且您也有能力支付保險費,您也愛您的家人!不過,我好像向您提出了一個不合適的保險方式,也許我不應該讓您簽訂這種方式的保險合同,而應該讓您簽訂‘29天保險合同’。”
鄭浩稍作停頓,又說道:“關於‘29天保險合同’的問題,我想說明一下:第一,這個合同的金額同您所提出的金額是相同的;第二,期滿退保金也是完全相同的;第三,29天保險合同兼備兩個特殊條件,那就是假如您失去支付能力而無力交納保險費,或者因為事故而造成死亡時,另外約定‘免交保險費’和‘發生災害時增額保金’的條件。這種29天保險的保險費,是正常規模保險合同保險費的50%,單從這方麵來說,它似乎更符合您的要求。”
客戶吃驚地瞪大了眼睛,臉上放出光彩,問道:“這29天保險是什麽意思呀?”
“先生,29天保險,就是您每月受到保障的日子是29天。比如這個月有30天,您可以得到29天的保險,隻有一天除外。這一天可以任由您選擇,您大概會選擇星期六或星期天吧?”
鄭浩停了片刻,接著說道:“可這不太好吧,恐怕您這兩天要待在家裏,可是據確切統計,家庭這個地方看似安全卻是最容易發生危險的地方。”
鄭浩故意停下來不講了,他看著那位客戶,像是在等著什麽,過了一會兒,他才又開口說:“抱歉,我忽略了您的家人未來的幸福,而您是家庭責任感非常強的一個人。我在說明這種‘29天保障’時說,您每月有1天或2天沒有保險,恐怕您會這樣想:‘如果我猝然死去或被人殺害時將會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