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作為意誌和表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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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關於具體的特殊事物的一般知識達到理念的知識,這種轉變,雖然可能,但還僅僅是例外,現在這種轉變突然產生了;因為主體不再隻是個體,知識擺脫了意誌的束縛,主體因此成為完全沒有意誌的認識主體,不再根據充足理由原則去發現事物之間的關係,隻是沉思默想所麵對的對象,擺脫這個對象和其他一切對象之間的關聯而完全進入對象之中。

如果由於精神力量的關係,一個人放棄自己平常觀察事物的方式,放棄在充足理由原則指導之下追尋事物關係、事物對自己意誌的關係;如果他不再考慮事物的時間、地點、原因、結果,隻看它是什麽;如果更進一步,他不讓抽象思想,不讓理性概念占住他的意識,相反,卻把全部精神力量貫注到知覺上,讓自己的整個意識完全沉浸在當下呈現於麵前的自然事物上,無論是風景、樹木、山嶽、建築物或其他任何東西都可以。隻要他沉醉在這個物體裏麵,甚至忘記自己的個性、意誌,隻繼續作為一個純粹的主體和反映外物的明鏡,這樣一來,好像隻有這個對象存在,沒有任何人感覺到它,而他也不再把知覺者和知覺作用分開,兩者合為一體,整個意識中充滿唯一感覺的印象。

如果這個對象因此就在這個範圍內脫離對自身以外其他物的關係,而主體又脫離對意誌的關係,那麽這種認知的東西便不再是特殊的具體之物;這個時候,它隻是“理念”,隻是一種永恒形式,隻是這個階段中意誌的直接客觀性。

所以全神貫注於這個知覺的人不再是個體,因為個體已經沉醉在這種知覺中;他隻是純粹的,沒有意誌的,沒有痛苦的,超時間的知識主體。這一點,本身是相當明顯的,正如托馬斯·潘恩的話,從高尚到荒謬隻是一步之差。當斯賓諾莎說:當心靈從永恒理念綜觀事物時,它才是無限的,他心中所想的就是這個。在這種沉思默想中,特殊的具體事物立刻成為它所屬種類的理念,而知覺的個體則成為純粹的知識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