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第二卷中講到,在整個自然中在意誌客觀化的各個階段,即在個體和種類之間有一種必然的和經常的衝突;並且在這種方式之下,也表現出生命意誌本身的內在矛盾。在意誌客觀化的最高階段,這個現象像其他現象一樣會更明顯地表現出來,因此也更容易解釋。有了這個目的,下一步我們就要追溯自我主義的來源以作為一切矛盾衝突的起點。
我們曾經把時間和空間統稱為“個體化原理”,因為隻有通過時間和空間,也隻有在時間和空間中,性質相同的東西才分化為雜多現象。它們是自然知識,是從意誌而來的知識的主要形式。所以意誌在雜多的個體中表現出來。但是這個雜多和作為物自體的意誌無關而隻和意誌的現象有關。
在所有個體中,意誌都是當下的、整個的和未分化的,同時在四周看到它自己本質的無數重複出現的影像:但是它隻直接從內在自我中發現這個本質,發現這真實存在的東西。所以,每個人都為自己欲求一切東西,都想擁有一切東西,至少想要控製一切東西,而任何與此抵觸的東西就要被破壞。
在這種具有知識的情形下,我們要加上一句話,即個體乃認知主體的支持者而認知主體又是世界的支持者。認知主體之外的整個自然界以及其他所有個體隻存在於認知主體的表象中;認知主體隻把自然界以及自然界中的萬事萬物當作自己的表象,隻當作依賴自身本質才存在的東西。由於認知主體的意識,世界必然因它而消失不見,自然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對認知主體來說無關緊要,因為自然的存在與否全由主體的意識來決定。
因此所有認知的個體都處於真理之中,發現本身是整個生命意誌或這個世界的內在本質,也是表象世界的補充條件,是一個和大宇宙具有同樣價值的小宇宙。真實的自然界隨時隨地都給予這種原始的和一切思想之外的簡單而確實的知識。現在基於我們所提出的這兩個必然屬性,這個事實可以做如下的解釋:每一個個體盡管在這無限的世界上渺小得幾乎等於零,然而卻都把自己看作世界的中心,把自身的存在和幸福看得重於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