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作為意誌和表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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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理由原則表現在純粹時間中,一切計算活動都是建立在充足理由原則上,凡是認識充足理由原則的人,就完全把握了時間的本質。時間,就是充足理由原則的某些形式,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意義。

相續是充足理由原則在時間上的形式,也是時間的整個本質。

凡是能認識以純粹空間的方式來表現充足理由原則的人,就完全把握了空間的整個本質;空間的本質,隻是空間各部分彼此的相互限定。這裏所說的各部分,就是平常所說的位置。

詳細討論這一點,並用抽象概念來表示結果以便應用,是幾何學的主題。同樣,凡是認識因果法則的人,認識充實這些形式(空間和時間)使其成為知覺對象中的充足理由原則的人,凡是認識物質的人,就完全把握了物質的本質。因為物質不是別的,隻是因果關係;隻要一個人稍加思考,立刻就能明白。

物質的真正本質就是它的活動,我們無法想象它還有其他意義。

隻有在活動時,物質才充塞空間和時間;物質對直接對象的作用決定了人的知覺,而物質隻存在於知覺中。任何物質對象對其他物質對象作用的結果,隻有當後者是以不同方式對直接對象發生作用時,才被我們認識。

原因和結果構成物質的整個本質;它的真正存在就是它的活動。(對這個問題更詳細的討論,可見拙著《論充足理由律的四種根源》第77頁,第21節)一切物質的本質,這個“本質”在德文中,就是“真實”的意思,這兩個字比“實在”兩字含意更深。並且物質總是被動的,物質的存在和本質都在有秩序地變化,這一部分變化帶來另一部分變化。像時間與空間情形一樣,根據一種隻在本身範圍內才有效的關係來看,物質的存在完全是相對的。

時間和空間本身都可以離開物質而在心理上表現出來,可是,物質卻不同,物質不能離開時間和空間而在心理上表現出來。物質不能離開空間,作為物質存在方式的活動,往往含有變化的意義,因此還含有時間,也不能離開時間。但是,時間和空間兩者不但是物質的先決條件,兩者的結合還構成物質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