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談產品開發的認識論和方法論,這裏我想講講晨光文具的案例故事。首先我要談的是作為一家製筆企業,應該如何認識筆。
筆是什麽?理所當然的回答是“書寫工具”。
很多製筆企業都把這句話作為自己品牌的注解使用,方便他人了解自己的企業身份。這麽說當然沒有錯,但是它不能指導我們的工作,這認識論背後沒有方法論。
認識論決定方法論,有認識才有方法,才有工作係統。
什麽叫書寫工具呢?當莎士比亞拿一根鵝毛蘸墨水寫《哈姆雷特》的時候,他手裏拿的才是一個原始的“書寫工具”。“工具”是石器時代的詞匯,有陶罐的時候就不是工具了,是器具,有一定技術含量的。所以當鋼筆和圓珠筆出現的時候,就是“書寫器具”了。
而有人要花3000塊買一支萬寶龍,別在襯衣口袋上,一定要露出筆帽上的那顆白星,讓人看到我是用萬寶龍的。這時候筆是一個“道具”,供消費者演出他的身份角色。這還是一個符號學問題,消費者通過消費符號,來完成對自己的角色定義。
而晨光的主打產品,學校邊文具店裏花花綠綠的孩子們愛不釋手的筆呢?那是“玩具”。對於很多孩子來說,那是他(她)最密切的玩具,是唯一自己可以“合法”花零花錢頻繁購買的玩具。
晨光筆,不是書寫工具,而是書寫器具、書寫道具、書寫玩具。
基於這些認識,晨光品牌定位為“書寫創意”:晨光要做全世界最有創意、最時尚的筆,要占據“書寫創意”這一獨特定位。
晨光生產有趣好玩的書寫工具,我們的核心價值,就是注入創意的設計力量,讓產品超越書寫工具的層麵,成為樂趣和享受的代名詞,更激發書寫者的創意。
晨光是物美價廉的書寫工具,精密可靠的書寫器具,有創造價值的書寫道具,樂趣無窮的書寫玩具。這是晨光的定位,也是晨光產品的開發方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