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她很靜很靜地聽著,一動不動,像是沉在了一種很深的睡眠裏。

這麽多年過去了,在她三十三歲的時候,終於有一個人向她求婚,卻是個十八歲的小孩子。他像小孩子過家家般買來兩支紅蠟燭,然後對她說:“如果你願意,我們今天晚上就算洞房花燭了。”多麽幼稚的語言,帶著異想天開的荒誕,可是,就是這樣一句話,卻為什麽讓她這麽難過?他還在說:“你相信我,我以後一定會好好對你的,我以後不會再讓你吃一點點苦,等我滿二十二歲的第一天,我就和你去領結婚證,你相信我吧。我不會寫詩,可是這輩子,你寫的每一首詩我都會去讀。”

李林燕已經有兩年不寫詩了,不僅不寫了,還唯恐和人談詩,別人一說詩歌,她就避之不及。現在一聽他這句話,她立刻像觸到了烙鐵一樣一哆嗦。她跳到一邊,仍是不敢回頭,她背對著他說話,唯恐看見他的臉。她急匆匆地說:“你不知道嗎,我比你大十五歲?”他搶著說:“這不算什麽,年齡不算什麽,我根本感覺不到你的年齡,現在你在我眼裏就是個小姑娘,我根本沒有覺得你比我大多少。”李林燕明顯地感覺自己在往下坍塌,她更加恐慌了,她說:“十五歲,你知道十五歲是什麽概念?等你二十二歲了,我已經——”他又一次打斷了她的話:“如果你願意,我們今晚就算結婚了,就算沒有那張結婚證,我們也是在一起了,我不會變的。從我來了方山之後,你就是唯一對我好的人,隻有你對我好,從來沒有人送過我任何東西,可是你給我買衣服買吃的,在我心裏你早就是我的親人了。結婚不過是個形式,領不領結婚證,你都已經是我的親人了。如果你願意嫁給我,我會好好對你;如果你不願意嫁給我,我也會照顧你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