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大亨洛克菲勒在進行內部人才提拔的時候,給每一個候選人都提出了一個問題:“在你們看來,一個員工最需要具備什麽樣的能力,一個管理者最需要什麽樣的能力?”有大約一半人的回答是“高超的工作技能”;還有人說是“聰明的頭腦”,有人則認為是“非凡的遠見”,隻有一個人的回答迎合了洛克菲勒的心思,那就是“責任心”。在洛克菲勒看來,隻要有了責任心,那麽剩下的所有特質都可能會出現,隻要擁有了責任感,那麽所有的工作都將會變得更加簡單。所以,洛克菲勒最終提拔了那個唯一給出了令人信服答案的人。
同樣地,在某一年的年會上,一位企業家動情地發表了一番演講:“願你們人人進步,願你們能力出眾,願你們擁有最出色的思維能力,願你們擁有最龐大的社會資源,但是我最希望看到你們富有責任感。”
事實上,很多時候,企業家和管理者都會犯一種錯誤,那就是“唯能力論”,隻要對方具有相應的工作技能,那麽就證明了這個員工值得重用,但是到最後卻發現這些所謂的優秀員工並沒有真正發揮自己的價值,他們的工作表現完全不符合預期。其實很大一個原因就在於這些能力出眾的人並沒有真正融入企業當中,並沒有真正想過認真對待這些工作,而是采取了隨意對付的態度,這樣自然會影響到工作的效能。
真正具備責任感的人並不會這樣,即便他們在能力上稍有欠缺,但是更加成熟的心態會使他們表現出更加認真、更加努力的態度。有位庫管員曾經表示自己數十年來從來不敢遲到,因為他必須對自己的工作負責,這是一種責任心;有位企業家說,過去幾年來,由於公司處於轉型期,他推掉了所有不必要的應酬,把時間全部用在了工作上,這也是一種責任心;有位管理者說,自己每天都堅持將一天所有的工作做好總結,然後才離開公司,這個習慣幾乎十幾年未變,這又是一種責任心。在各行各業中,都會存在那些對工作負責到底的人,他們似乎比其他人更加懂得如何利用時間,比其他人更加懂得如何規劃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