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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世紀,聖保羅寫信給哥林多的教會,征引《舊約》經文說:“我要毀掉智慧人的智慧,廢掉聰明人的聰明。”(《新約·哥林多前書》1:19)
這裏的“我”就是上帝。聖保羅的引語出自《舊約·以賽亞書》:“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所以,我在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他們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滅,聰明人的聰明必然隱藏。’”(《賽》29:13-14)
人的心機越重,知識愈豐,也就會離神越遠。為了更接近神,自然有必要減損心機和知識,靠愚拙得救贖。因為愚拙是屬神的,“神的愚拙比人有智慧,神的軟弱比人還剛強”。(《林前》1:25)
這真是一個普世性的問題,在我們老莊的哲學裏,有一種“玄而又玄”並不遜色於“奇妙又奇妙的事”,人的心機愈重,智識愈豐,也就會離道愈遠。“智”是屬人的,“愚”是屬道的。在這個問題上,東西方語境的差異僅在於對人格神的承認與否,而兩種近似的反智主義思潮從此在不同的曆史上發揮出各自的影響,直至今日。
霍爾曼斯塔夫寫過幾行著名的詩句:“有些人必須死在沉重的船槳搖動的地方,另一些人安居在甲板的上層,他們知道鳥的飛翔,星的家鄉。”——這些詩句的背後是一個嚴肅的神義論的問題:你是搖槳的人還是安居在甲板上層的呢?上帝是不是至善、至公、至真的呢?
在普通信眾的心裏,這完全不是一個問題,而在神學家那裏卻很難達成一致。
神學話語裏的至善、至公、至真有時隻意味著一種俗諦,一種方便法,是為了便於常人接受而已。這些描述雖然易於理解,但也同樣容易帶來麻煩,比如人們很自然地會問:“那些觸目皆是的至惡、至私、至偽,難道也根源於上帝嗎?”或者,“全能的上帝為什麽沒有預見到人類始祖偷吃禁果呢?”“亞當和夏娃在偷吃禁果之前就被上帝賦予了自由意誌嗎?”如果在俗諦裏試圖解釋這些問題,任誰都會感覺到左支右絀,力不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