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代的人們已經隱隱感到由世界的漸漸變大而帶來的諸多麻煩了,好在,道德雖然顯而易見地開始滑坡,但鬼神信仰仍在約束著人類的行為。很難否認的是,在維護社會穩定的意義上,宗教的作用是相當巨大的(雖然它的破壞力也同樣巨大),從侯馬盟書把最終裁決訴諸於鬼神便可以窺見一斑。
但事情並不這麽樂觀,因為周人在信仰層麵上的一個最大特色就是更加重視人事而對上天有點兒懷疑了。現在從考古發現上可以看到的一個相關現象是:周代的青銅禮器普遍比商代的製作要粗糙很多,這“可能因為青銅禮器已失去原有的宗教意義,僅僅是一種傳統”。無論如何,以往那些商朝人是篤於信仰的,那麽,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是:如果天命與鬼神當真法力無邊,周革商命顯然是不可能的。也許正是鑒於此事,周初的統治者玩起了兩麵手法:對自己的族人強調人事,對被征服的殷商遺民大談天命。這一手法蘊含著高妙的政治技巧,正如迷戀征服世界的亞曆山大大帝對被征服者之所為,也深合拿破侖那句名言的精髓:“如果讓我統治猶太人,我會重建所羅門神殿。”
當然,鬼神的約束力不可能一夜之間消失殆盡,或者說,周人對鬼神的信仰隻是相對殷商而言有了動搖,卻絕非被什麽唯物主義給顛覆掉了。取侯馬盟書中“委質類”的盟書為例,這一類盟書通常都是某些家臣脫離了原來的主君,投奔到新主君這邊宣誓效忠,這是要在新主君的宗廟裏舉行神聖儀式的,要在這裏向新主君的先君亡靈剖明忠心,一種新的人身依附關係就這樣形成了,而對這些人來講,主君的利益從此高於一切,這種觀念在當時是天經地義的。
這一類的盟書,開頭往往會提到“自質於君所”——“質”字可以通“贄”,《六書故·動物四》“質,亦作贄,通作摯”,意即見麵禮,無論是定親還是拜會,都要帶上一些禮物,周人常用大雁,是謂贄。據《〈侯馬盟書〉叢考》:“‘自質於君所’的‘質’,它的本義是指盟誓時參盟人對鬼神所奉獻的各種信物。如《國語·晉語》:‘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河水。沉璧以質。’注:‘質,信也。’又《國語·魯語》:‘質之以犧牲。’注:‘質,信也,謂使之盟,以信其約也。’但是,在盟書中,不僅僅是這個意思,還包括把自己‘委質’於新君,自獻其身,表示永不背叛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