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判斷是非,是看動機而不是看結果,所以才有“《春秋》原心定罪”這個說法,趙盾到底弑沒弑君,得仔細分析他的心理動機,而《穀梁傳》恰好用問答體非常明確地表達了這個誅心之論的正當性:
問:晉靈公明明是趙穿殺的,《春秋》卻說是趙盾殺的,這是為什麽?
答:這是為了譴責趙盾。
問:為什麽要這樣來譴責趙盾?
答:晉靈公用彈弓射大臣來取樂,趙盾勸阻無效,於是逃了出去。後來趙穿殺了晉靈公,這才叫回了趙盾。史官董狐在史冊上把趙盾寫作弑君的凶手,趙盾覺得很冤枉,而董狐說:“你身為國之正卿,勸阻國君無效就外出逃亡;逃亡就逃亡吧,卻又不走遠;等國君被殺之後,你也沒有懲辦凶手。這就表明你和趙穿的弑君想法是一樣的。你們兩個都有同樣的弑君想法,史冊上就會記載其中身份最高的人,而身份最高的人不是你又是誰?”所以《春秋》也記載趙盾弑君,這也是為了表示罪責在臣子的那邊。所以說,在《春秋》裏看趙盾,可以看到忠的極至,看許世子止,可以看到孝的極至。
“三傳”雖然在史實的記載上有些出入,但對事件的評論基本上並無二致。而《穀梁傳》清晰地提出了一個史書概念:“誌同則書同”,這個“誌”和《左傳》評鄭伯克段的“謂之鄭誌”的“誌”是一個意思,表示意誌、心願。“誌同則書同”,是說史官在記錄事件的時候,主要看的是當事人的意願,也就是說,如果兩個人都有同樣的打算,一個當真著手去實現這個意願了,另一個則隻是想想而已,但對於史官來說,這兩人的所作所為都是一樣的,所以會在史冊上以同樣的文辭來記錄這兩個人。
這樣一個在現代人看來完全罔顧事實的史錄方式卻被孔子譽為“書法不隱”,而所謂“書法不隱”,也就是秉筆直書。這樣一種“秉筆直書”的傳統被後代儒家發揚光大,而以宋人此風尤重。章學誠謂“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義昭乎筆削”,《春秋》堪稱後世史書之本原,但這也提醒我們:古人所謂的秉筆直書和現代意義上的實錄並不一樣,史書的可信度也不是那麽讓人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