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心”或“原心”的理念自漢至清,是被貫徹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的,其好處是無心之失容易得到原諒,流弊是誅心很難有確切標準,而且做了錯事的人即便是因為能力問題或客觀環境問題,也很容易被判斷為道德問題。但無論利弊,這一觀念畢竟是真實、普遍而久遠的,而且絕不僅限於《春秋》之學。後來王守仁講“知行合一”,認為“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動了惡念便等於有了惡行,所以必須時刻提防那一念之不善,是為另一層意義的誅心。
誅心之原本,實為重動機勝於重結果。可以再看《詩》學裏的一個例子。據《韓詩外傳》,高子問孟子道:“婚姻大事當然該由父母拿主意,做兒女的隻能服從安排,可是,那個衛國女子居然自己說要嫁誰、不嫁誰,這不是違反正道了嗎?那為什麽她的詩卻被編選進了《詩經》?”
高子說的這位衛國女子是衛懿公的女兒,她被收錄進《詩經》裏這首詩就是《鄘風·載馳》。《列女傳》講過這件事情的詳細經過:當初,齊國和許國一起來衛國求婚,衛懿公想把女兒嫁給許國,女兒卻說:“齊國是大國,離我們也近;許國是小國,離我們又遠。如果把我嫁到許國,將來要是我們衛國有了難處,有誰能來幫助我們?”
但衛懿公沒有接受這個意見,還是把女兒嫁到了許國,這就是許穆夫人。後來狄人攻破衛國,許穆夫人憂心如焚,想要回國救亡,卻受到了許國大夫們的阻攔,憂憤之中寫下了這首《載馳》。
高子問孟子的就是這件事。許穆夫人當初要自己決定自己的婚姻,這是有違禮數的,她的詩怎麽可以被收入《詩經》?高子的話同時還透露了這樣一個信息:一篇作品,如果作者本人道德有虧,作品再好也是不值得流傳的。這與其說是道德苛評,不如說是人之常情,人們總是愛屋及烏,也總是難免恨屋及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