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團隊都會製定相應的目標,目標是引領團隊向前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它為團隊指明了奮鬥的方向,提供了最基本的動力。但目標的製定並不是隨意的,目標是否合理、是否明確往往決定了執行的質量和水平,很多團隊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容易遭受失敗,其中一大部分原因就是目標不夠明確,以至於執行者產生了疑惑。
因此溝通的一個關鍵內容就是明確執行目標,那麽該如何製定明確的目標,或者說什麽樣的目標是明確的?管理學大師德魯克在1954年提出了“目標管理”的概念,還提出了一個著名的**ART目標管理方法,這種目標管理方法的目的即是製定一個更為合理的目標,為執行提供具體的指導。
**ART目標管理方法包括Specific(具體明確的)、Measurable(可衡量的)、Attainable(可實現的)、Relevant(相關聯的)、Time-bound(有時限的)這五個基本標準。
Specific(具體明確的)
所謂“具體明確”,實際上指的是管理者要製定具體明確的目標,或者說要用具體的語言清楚地說明要求團隊達成的目標。這個標準是執行者進行工作的一個基本條件,它指明了一個準確的方向以及提供了一個執行的著力點。
這個標準必須包含幾個內容:擁有明確的項目(做什麽),擁有明確的衡量標準(怎樣才是達標),擁有明確的措施和方法(具體怎麽做),擁有明確的期限(什麽時候開始,什麽時候完成),擁有明確的要求和條件(需要何種資源)等。
比如某次會議上,老板對員工說:“近來公司的發展麵臨巨大的競爭壓力,因此公司要求每一個員工都要爭取在三個月內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這樣的指令看上去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卻顯得比較模糊。這裏是指提升員工的工作速度,還是說掌握更多的新技能,或者強化工作的耐力。員工並不清楚這句話的重點是什麽,因此在執行中容易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