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用來詮釋事物的自定義原則並不相同。一般來說,個人過去的經曆最終會演變成一種自定義式的、獨特的原則。這些原則就是人們自身的生活準則。無論這個人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他都會以此為規範,在為人處事的過程中遵守這些原則。可以說人們對於世界的運作方式、處事方式、事物存在的狀態等各個方麵的認知都來源於這些原則。人們眼中的世界和生活,人們對於某件事的描述大都受到它們的影響。
顯而易見,一些錯誤的自定義原則往往會將個人的分析判斷帶偏,導致自己對相關問題產生錯誤的或者不合理的理解。這些錯誤的認知無疑會影響人與人之間的正常溝通。而且由於自定義原則帶有很強的個體屬性,因此每一個人的自定義原則都不相同,這樣就會導致每個人對於事物的看法產生不同的意見。
一般來說,當溝通產生分歧的時候就容易引發爭執和矛盾,而能否處理好這種分歧往往關係著溝通是否能夠順利進行下去,也決定了雙方之間的關係是否會得到保障。這一類溝通包含了三層結構:
第一層結構是有關“發生了什麽”的對話。當分歧出現時,溝通雙方可能會在第一時間分析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情,換句話說矛盾和分歧的引爆點是什麽,導火線是什麽。比如雙方的爭執可能是因為一句話、一個動作、一個行為、一個事件引發的,因此雙方肯定會在第一時間調查究竟發生了什麽,並且會對相關的行為進行劃分,即什麽事情可以發生,什麽事情不應當發生。這裏麵會涉及思想衝突,從而劃分各自的責任範圍。
——“你剛才說的那句話顯然惹到了我,希望那不是你的本意。在這樣的溝通中,不應該出現那樣的話。”
——“你的所作所為有欠妥當,那絕對不是一個合理的舉動,它明顯具有破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