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抓重點

第五章 積極進行有效的 目標管理 選擇以終為始的工作模式

人們在做事情之前,往往都會製訂一個計劃和目標,然後按照這個目標去執行,確保自己的行動不會出現方向性的錯誤,不會出現一些不合理的規劃。方向很多時候比努力更加重要,在正確的方向上行動,才能產生正確的結果,而在錯誤的方向上,一個人付出的努力越大,可能錯得越離譜。就像走路一樣,當人們選擇了偏離目標的方向之後,走得越快,偏離目標也就越遠。目標本身就是一種方向性的引導,就是一個標準設置,但很多人在工作時往往會忽略目標的重要性,比如失去目標,目標不明確,目標不合理,這些行為有悖於“以終為始”的理念。

史蒂芬·柯維在《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一書中提到了一點:“任何事物都需要兩次創造,第一次是在腦海裏醞釀,第二次才是進行實質創造。”這句話就是“以終為始”的一種表述,即想清楚了目標,然後再開始行動,將計劃付諸實施。比如想要開拓市場,就想要製訂一個合理的市場拓展方案,而在製訂這個方案之前,需要想辦法對市場有一個詳細的調查和了解,弄清楚市場上的競爭對手,弄清楚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弄清楚消費者的需求和想法。當市場拓展方案製訂之後,需要結合市場的情況及自身的實際情況,製訂可行性研究方案,最後將市場開拓方案付諸實施。

在“以終為始”這個理念中,史蒂芬·柯維主要強調了兩個重要內容:

第一,凡事以最終結果為目標,因此在采取行動之前,必須提前定下每一個工作步驟和環節需最終導致的結果的工作內容,確保所有的工作都能夠接受結果的引導。以最終結果為目標是人們獲得成功的一個保障。

第二,凡事都以最後的結果為標準,每一個步驟和環節獲得了什麽樣的結果,每一個階段取得了什麽樣的成績,都具有參考意義,執行者可以對照這些結果,然後將其和原先的計劃結合起來,在行動中逐步調整自己的工作方法。